2008年,国家海洋局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一、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关于建立局应急管理机制的通知》,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一是按照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应急管理机构;二是制定配套制度和措施,落实应急管理责任;三是全面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二、落实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着力加强应急平台建设。一是按照《“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加强监测预警、信息与指挥等系统建设;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调研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平台建设情况,了解局属有关单位工作需求;三是编制应急管理平台建设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启动应急管理平台一期建设。
三、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预防和减少造成的危害。一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完善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机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二是建立专家组,吸收国内有关专家、学者,设立专家库,提高分析能力和研判水平,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科学决策;三是定期组织交流和专题研究,增强综合防灾、减灾和抗灾能力。
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切合实际的培训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应急反应能力。一是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应急管理知识的学习、普及和宣传;二是针对应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举办应急管理培训班,增强应急管理人员素质,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形成上下一盘棋的局面,促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整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