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2.2职责任务
2.3应急联动机制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2预警
3.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3基本响应程序
4.4指挥与协调
4.5新闻报道
4.6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助
5.3调查和总结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6.3应急队伍保障
6.4交通运输保障
6.5医疗卫生保障
6.6治安保障
6.7物资保障
6.8经费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7.2培训演练
8附则
8.1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
8.2预案管理
8.3监督检查
9 附件
9.1重要森林火情报告(式样)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终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甘肃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省境内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原则。
(二)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按程序逐级上报,按程序处理的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由分管林业的副省长担任总指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林业厅厅长、省公安厅分管副厅长、省军区后勤部分管副部长担任副总指挥,省发改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农牧厅、甘肃机场集团公司、兰州铁路局、省气象局、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
2.2职责任务
2.2.1省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甘肃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及本预案的实施情况;组织、协调、监督全省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研究、解决扑救森林火灾中的重大问题;成员单位人员变化及时变更指挥部成员;扑火前线指挥部的请求和扑火需要,统一调度全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森林火灾现场的扑火救灾工作;统一协调驻甘部队、武警、公安消防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森林扑火救灾。
2.2.2各成员单位职责
省发改委主要负责全省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计划、报批、资金筹措,争取国家投入,并监督执行。
省经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扑火所需粮、棉、食用油、糖和煤、电、油等重要原材料以及医药用品等重要物资生产、采购(进口)和供应,必要时提出动用国家储备物资的建议。
省公安厅主要负责火灾案件的侦破,协助和指导森林公安机关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责任人依法查处,并将结果及时报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组织指导当地公安消防部门配合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调派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
省财政厅主要负责森林火灾预防及扑救专项资金的筹集、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工作。
省林业厅主要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制定重大森林火灾扑救方案,落实重点林区森林防火措施,督促并协助地方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省交通厅、兰州铁路局、甘肃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组织运输部门,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及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省卫生厅主要负责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迅速赶赴火场,对受伤人员实施医疗救护。
省民政厅主要负责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和灾后群众生活救助。
省农牧厅主要负责全省草原及林农、林牧交错地带的火灾预防及扑救工作。省草原防火指挥部和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指导基层农牧和林业部门共同做好火灾扑救工作,保证人员、居民点设施、牲畜和森林资源安全。
省气象局主要负责气象遥感火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火场地区的天气预报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等气象服务。必要时,报请省政府批准,由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协助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省广电局主要负责新闻报道工作。按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的部署,组织记者现场采访录像,并及时、客观、准确地进行报道。
省通信管理局主要负责森林防火的应急通信调度。组织各级电信部门按照特殊通讯的规定,办理有关森林防火通讯事宜,保证火情信息畅通无阻。
省军区主要根据森林防火、扑火需要,及时组织协调驻甘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扑救森林火灾如确需调用飞机时,由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商请省军区协调解决。
2.2.3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省政府、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政策决定;协调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挥森林防火工作效能;代表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实施森林防火监督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规定程序下达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意见;解决和处理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应急联动机制
2.3.1发生下列森林火灾,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省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
(一)跨越省、市州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二)发生在原始林区、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三)危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森林重点火险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四)严重威胁国家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五)发生扑救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六)连续燃烧超过12小时且明火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七)其他需要省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3.2省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重、特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应召开省护林防火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及时报告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派员立即赶赴火场,协助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责成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及时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及时、准确发布森林火灾消息。 [本文共有 2 页,当前是第 1 页]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