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乙炔瓶存放和使用时只能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乙炔瓶直立靠牢后应静候15min左右,才能装上减压器使用。
(4) 存放乙炔瓶的室内场所应注意通风换气,防止泄漏的乙炔气滞留。
(5) 乙炔瓶的颜色必须经常保持完好,不得涂改。使用中的乙炔瓶漆色工作,由充气单位或专业检验单位负责进行。
(6) 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品同车运输。运输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各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7) 乙炔瓶贮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8) 贮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通畅,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
(9) 乙炔瓶贮存时,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10) 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贮存。因为乙炔与空气、氧气或氯气混合时,有火源均会爆炸。乙炔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为1.5%~82%;乙炔与氧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混合物,爆炸极限为2.8%~93%;乙炔与氯气混合在日光照射下或加热就会发生爆炸。
需要对燃料容器与管道进行焊接工作时应注意:
(1) 动火作业前对容器内的可燃物置换彻底,取样化验和检测数据准确合格,取样部位适当,防止在容器管道内或动火点周围存在着爆炸性混合气体。
(2) 在焊接过程中,动火作业条件发生改变后,应重新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 动火作业检修部位应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防止可燃气体漏人动火区域。
(4) 严禁在尚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仓库等室内进行焊接。
氧气瓶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水压试验。过期未经水压试验或试验不及格者不准使用。在收氧气瓶时,应检查印在瓶上的试验日期及试验机构的鉴定。
氧气瓶应涂天蓝色,乙炔气瓶应涂白色,氮气瓶应涂黑色,二氧化碳气瓶应涂铝白色。气瓶在保管和使用中,严禁改变气瓶的涂色和标志,防止涂色层脱落造成误充气。
[本文共有 2 页,当前是第 2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