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地震应急预案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我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及《昌吉回族自治州地震应急预案》,结合奇台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1.4工作原则
(一)立即响应,协同应对。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和团场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地震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对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
奇台县地震应急预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