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 铁 锤
2008年4月18日
一、深刻理解开展“百日行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上来
“百日行动”能否广泛深入地开展起来并取得预期的成效,思想认识是关键。各督查组全体成员要从执政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百日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第一,开展“百日行动”是国务院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而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巩固和发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成果;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张德江副总理亲自“命名”并对“百日行动”提出严格要求,强调要注重预防,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下决心治理重大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把事故压下来、把伤亡人数压下来。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发出了开展“百日行动”的通知,正式明确了“百日行动”的目的、形式、内容和要求。“百日行动”是国务院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而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是去年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进一步深化,是对“隐患治理年”工作落实的进一步推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二,开展“百日行动”是新一届总局党组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战线组织的一次大战役、大动作。为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新一届总局党组成立后,迅速行动,采取一系列措施狠抓落实。王君同志亲自组织研究制定“百日行动”的具体方案;在全国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座谈会上,王君同志指出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抓好安全监管监察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对安全隐患特别是大隐患做到心中有数,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解决;要切实组织好“百日行动”,明确行动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昨天上午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王君同志代表总局党组专门进行动员部署,强调要全力开展“百日行动”,抓实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第二时段的工作,并提出五个方面的明确要求。所以说,开展“百日行动”是新一届总局党组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战线组织的一次大战役、大动作。同志们一定要把这次“百日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对待“百日行动”的思想态度和开展“百日行动”的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标准。
第三,开展“百日行动”是对各级地方政府和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次全面督查检查。隐患是企业安全生产各种矛盾和问题的集中表现。隐患多少及其程度,一方面,客观反映了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制,以及企业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培训教育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也不同程度地反映了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效。开展“百日行动”,实际上是对各级地方政府和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次全面督查检查。通过本次行动,可以全面掌握被督查地区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隐患分布情况,督促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治理。要抓住开展“百日行动”的有利时机,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排查治理隐患,帮助解决安全生产各个层次的矛盾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类要素,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抓好安全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各项措施的落实。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解决、按期销号,同时要严格事故的责任追究,通过这次督查活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总之,开展“百日行动”对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同志们务必通过本次学习培训,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百日行动”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总局党组提出的明确要求上来,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高昂的战斗意志,全力以赴投入到“百日行动”中去。
二、正确认识全国煤矿安全形势,进一步明确“百日行动”的目标任务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广大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以及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大力支持,近几年来在全国原煤总产量持续增长、满足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对煤炭需求的同时,实现了煤矿安全形势的总体稳定并趋向好转。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和百万吨死亡率大幅度下降。据调度统计,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由2004年的6027人减少到2007年的3786人、下降37.2%,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由2004年的49起减少到2007年的28起、下降42.9%。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2004年的3.08下降到2007年的1.485、降低了51.8%,其中国有重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2007年已下降到了0.383,创造历史最好水平。
第二,重特大瓦斯事故大幅度下降。2007年全国煤矿瓦斯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比2006年下降了16.8%和17.8%,重特大瓦斯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5.4%和6.1%。2007年与2005年相比,全国煤矿瓦斯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4.3%和50.1%,重特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6.3%和65.4%。
第三,小煤矿事故大幅度下降。自2005年8月至2007年底,全国累计关闭小煤矿11155处、累计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5亿吨。据统计,2007年全国小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比2005年下降33.9%,小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2005年的5.53下降到2007年的3.024、下降45.3%。 [本文共有 2 页,当前是第 1 页]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