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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成人员:
办公室主任:
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
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
县消防中队负责人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
县卫生局分管负责人
县交通局分管负责人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管负责人
事故发生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人
隐患监管部门负责人
救援组:
(1)、主要职责
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迅速查明重、特大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统一指挥施救队伍;
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
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工作;
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组成人员
按照事故的类别,事故救援工作分别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牵头负责,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按县政府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
重、特大建筑和房屋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组由县建设局、公安局、卫生局和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负责人组成,县建设局负责人任组长;
重、特大民用爆炸物品事故救援组由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卫生局和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负责人组成,县公安局负责人任组长;
重、特大锅、容、管、特事故救援组由县质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卫生局和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负责人组成,县质监局负责人任组长;
重、特大工矿企业事故救援组由县安监局、卫生局、国土局、公安局和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本文共有 3 页,当前是第 2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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