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2007年12月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狠抓重大隐患的整治,积极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了新进展。
一、总体情况
到2007年年底,全国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内,有3081029家企业和单位累计自查隐患5067286项,已自改4782425项,整改率94.4%。其中:自查重大隐患83626项,已自改73017项,重大隐患整改率87.3%;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12579项,落实资金1645541万元,制定应急预案11079项,采取监控措施11921项。在3081029家企业和单位中,工矿商贸企业1683934家,自查隐患3609383项,已自改隐患3411012项,整改率94.5%;自查重大隐患59279项,已自改重大隐患52235项,整改率88.1%。1397095家交通运输重点行业企业和单位自查隐患1457903项,已自改隐患1371413项,整改率94.1%。其中自查重大隐患24347项,已自改重大隐患20782项,重大隐患整改率85.4%。
全国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结案538起。2006年以来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已结案2707起,追究和处罚责任人员10657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2143人(已判决1038人);受党政纪处分3849人;受行政处罚4665人。
全国已掌握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单位178473个,已取缔152985个,其余正在打击过程中。其中煤矿:已掌握41679个,已取缔41236个,正在打击443个。
二、主要特点
2007年12月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积极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督查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工作督查的通知》(安委办〔2007〕35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加强了对“回头看”工作的检查指导。云南省组织省、市、县各级督查组270余个,近3000余人对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进行了督查。天津市组织检查工作组深入乡镇(街道)进行检查指导。公安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民航总局、电监会等部门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回头看”工作的专项督查。各地继续加大对规模以下的小企业、前期隐患排查申报为零的企业,以及近期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和企业进行了“补课”。与上月份相比,12月份又有319506家企业和单位参加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二)加大了对重大隐患的整治力度。各地区、各单位对查出的重大隐患盯住不放,跟踪整改。福建省对存在重大隐患并列为省级重点监控的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实施了搬迁。上海市针对“嫩江路轮渡站”不具备基本防护、施救和排险能力的问题,组织专家研究治理措施,确认整改无望,决定关闭。中石油集团对列入总部治理计划的8项重大隐患,落实资金7.86亿元进行治理。中钢集团针对所属吉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主变电所设备严重老化问题,投入资金300多万元进行了更新改造。
(三)以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地区、各部门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切入点,大力推进煤矿“两个攻坚战”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北京市对2572个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洞口实施了封堵。江苏省持续开展小化工专项整治,共关闭小化工企业2224家。浙江省大力推进100处省级事故多发点段和10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的专项整治,整改率分别达到87%和78%。各行业主管部门也都结合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了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 [本文共有 2 页,当前是第 1 页]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