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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安监局: 2007年12月11日至12月14日,国家安监总局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第三专项督查组,对我省化工新建项目“三同时”工作进行了督查。在检查湖北香溪化工有限公司、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当阳市华强化工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三同时”工作时,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如下: 一、湖北香溪化工有限公司 (一)问题 1、起重设备未向当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登记。 2、生产现场问题 (1)电石炉顶部无防护栏,未设置固定式有毒气体报警设施; (2)中控室CO报警器未投入使用; (3)配备的防尘口罩不符合要求; (4)部分操作人员未按规定佩戴防尘口罩。 (二)整改意见 1、起重设备向当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2、电石炉顶部设置防护栏,设置固定式有毒气体报警设施; 3、中控室CO报警器立即投入使用; 4、配备符合要求的防尘口罩; 5、加强现场操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二、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 (一)问题 1、无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未落实责任部门。 2、压力容器未向当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登记。 3、生产现场问题 (1)液氯储罐区:储罐液位计不符合要求;未设置围堰;固定式有毒气体报警设施安装高度不符合标准; (2)液氯充装人员无上岗资格证书; (3)液氯充装无紧急切断系统,充装罐区无固定式有毒气体报警设施; (4)盐酸储罐围堰高度不符合要求,且未封闭; (5)电解厂房内未设置氯气、氢气气体报警设施; (6)接触氯气的操作人员防毒面具未按每人一套进行配备。 (二)整改意见 1、按国家规定修改相关的管理制度; 2、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落实责任部门; 3、压力容器按规定向当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4、液氯充装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更换液氯储罐液位计;设置液氯储罐区围堰;固定式有毒气体报警设施安装符合《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规定; 6、液氯充装增加紧急切断系统。液氯充装罐区设置固定式有毒气体报警设施; 7、盐酸储罐围堰进行封闭加高,符合标准要求; 8、电解厂房内设置氯气、氢气气体报警设施; 9、接触氯气的操作人员必须每人配备一套型号合适的过滤式防毒面具。 三、当阳市华强化工有限公司 (一)问题 1、操作室、分析室等门向里开; 2、氨泵房部分电机不防爆、无通风设施; 3、大部分平台无踢脚线; 4、操作室前的氨泵高压管线设计不规范; (二)整改意见 1、操作室、分析室等门向外开; 2、对氨泵房不防爆电机进行改造、增加通风设施; 3、平台增加踢脚线; 4、重新设计氯泵高压管线位置。 请接到指令后,立即按上述要求组织落实,并将整改和下一步安全生产“三同时”措施的情况于2月28日前报省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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