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十一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11月份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继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和“补课”工作,加大对重大隐患的整治力度,认真做好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着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一、总体情况
到11月末,全国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内,有2761523家企业和单位共累计自查隐患4871284项,已自改4553137项,整改率93.5%。其中:自查重大隐患82907项,已自改69990项,重大隐患整改率84.4%;累计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15921项,落实资金1481553万元,制定应急预案12525项,采取监控措施13073项。在2761523家企业和单位中,工矿商贸企业1470309家,累计自查隐患3425915项,已自改隐患3212824项,整改率93.8%;自查重大隐患58046项,已自改重大隐患50261项,整改率86.6%。1291214家交通运输重点行业企业和单位累计自查隐患1445369项,已自改隐患1340313项,整改率92.7%。其中自查重大隐患24861项,已自改重大隐患19729项,重大隐患整改率79.4%。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中,全国共检查重大基础设施210071处,查出安全隐患156564项,已整改127723项,整改率81.6%。其中查出重大隐患4690项,已整改2248项,重大隐患整改率47.9%;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2563项,落实资金458129万元,制定应急预案1611项,采取监控措施1872项。
全国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结案490起。2006年以来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已结案2538起,追究和处罚责任人员10166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2067人(已判决1009人);受党政纪处分3784人;受行政处罚4315人。
全国已掌握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单位156187个,已取缔129919个,其余正在打击过程中。其中煤矿:已掌握37561个,已取缔36485个,正在打击1076个。
二、主要特点
从11月份的工作情况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认真部署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都印发了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的通知,对“回头看”进行再部署,并严格进行督查。山东省抽调厅级领导干部带队包地市,对本省所有地市进行督查。河南除省政府组织督查外,还组织市级督查组82个、县级督查组439个、部门督查组790个,共查出隐患17867项,整改率93%。河北省在“回头看”阶段,省、市、县三级组织682个执法队、2800余名执法人员,同时邀请1100余名专家对企业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了复查,发现安全隐患2008项,下达各类执法文书799份,罚款1123万元。福建省安全监管局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非煤矿山进行了督查,督促企业加快隐患整改步伐,目前全省417家非金属地下矿山中已有401家经过整改实行了机械通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对部分隐患整改进度慢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了查处,暂扣了7家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铁道部组织了3个督查组,对铁路桥梁、轮船渡口、安全运营等进行了检查。水利部与安全监管总局联合组织督查组对部分地区大型水库、病险水库、拦水闸、泵站等进行了检查。公安部、建设部、民航总局、电监会等部门也组织督查组,对本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的情况进行了督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组织核与辐射安全专家对2家重点核设施单位进行了核与辐射安全专项检查。
(二)深入开展“三类重点对象”“补课”活动
各地区对重点行业领域范围内规模以下的小企业、前一阶段隐患排查申报为零的企业以及近期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地方和企业(以下统称“三类重点对象”),认真排查梳理,逐一落实责任,步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补课”工作的开展。天津市对规模以下的小企业和没有参加第一阶段自查自改的企业全部进行了“补课”,逐级落实区县、乡镇和村委会以及企业“补课”责任,各区县政府分别与所属乡镇街道签订了隐患排查治理“补课”责任书。黑龙江省督促13757家企业、单位进行了“补课”,查出各类安全隐患49165项,已整改49023项,整改率99%;省政府安委会还专门下发通知,将督查组与省政府交换意见时的讲话印发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铁工四局宜万N13标项目部汲取“11.20”高阳寨隧道进口岩崩事故教训,决定将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延续到2008年一季度末。
(三)狠抓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各地区对隐患整改采取挂牌督办、公告监督、加大投入等措施,强力推进重大隐患整改、销号。上海市对33家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促整改,目前已有25家提前整改完毕,其他单位也正按照计划积极落实整改。甘肃省对全省列入治理计划的176项重大隐患进行了公告,省安委会办公室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云南省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中,查出隐患2116项,已整改2009项,整改率91.4%。其中,重大隐患66项,已整改38项;尚未整改完毕的28项重大隐患已列入治理计划,落实资金35440万元,采取了监控措施。交通部针对隐患排查治理中排查出的隐患,制订了危桥三年改造规划,已落实了17座危桥的整改工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对部分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制定了整改计划和安全规范措施,实施重点监控。
(四)打击“三非”态度坚决,成效显著
11月份,各地区进一步加大打击“三非”工作力度。贵州省取缔非法建设的采煤窝点1159处(次)、非煤矿山417处(次);取缔非法生产的采煤窝点2595处(次)、非煤矿山1529处(次)、烟花爆竹企业29家;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经销点234个。天津市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案件1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1起,刑事拘留2人、治安拘留9人。河北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收缴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折合黑火药1770公斤、烟火药2500公斤,处理相关人员133人,其中逮捕12人、刑事拘留26人、劳动教养2人、治安拘留77人。山西省太原市在完成关井指标的基础上,依法又多关闭了10座矿井;晋中市人民政府在打击非法采矿成果突出的灵石县举行打黑除恶斗争及整治私挖滥采行动公处大会,对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进行了公开处理。 [本文共有 2 页,当前是第 1 页]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