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如果我市发生像“欣弗事件”之类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将可依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药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日前,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带来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我市日前出台了《六安市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四级。
根据预案,药械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相关部门将根据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并作出应急响应。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戒毒机构发现药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个人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可直接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市有关部门将对事件预防、报告、评价、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的失职等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