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我国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分为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两级鉴定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相关的专家库,主要包括:职业中毒诊断专家库、尘肺病诊断专家库、物理因素职业病诊断专家库、职业性放射病诊断专家库、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专家库等。按照《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规定,被聘请进入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相关专业的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2)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熟悉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卫生法律规范;(4)执业行为规范,坚持原则,办事公正;(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