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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置组:由市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市劳动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转移、安置因爆炸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群众,临时解决吃、穿、住等问题,协助做好受伤人员转移、救护工作,负责死亡的人、畜尸体的善后处理事宜。
(6)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任组长,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掌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7)财务组:由市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筹备和解决处置爆炸事故所需的装备、设备等方面的经费,统一安排解决指挥部及所属办事机构的办公经费。
(8)调查组: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领导任组长,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建设局、市统计局、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市检察院以及有关保险机构和发生事故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特大爆炸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处理;对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及有关情况进行快速评估、调查、统计上报和理赔工作,配合国家、省调查组开展工作。
2.2应急处置体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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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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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处置重特大爆炸事故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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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处置重特大爆炸事故指挥部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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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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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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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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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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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卫生局 |
荣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荣成市公安局 |
荣成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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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急救援与处置
3.1信息接收与情况分析
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涉及爆炸等相关信息后,立即对信息的可信程度、危险等级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适时向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由指挥部确定应急等级、出动的应急力量和确定的处置方法。
3.2处置程序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获取的信息和情况分析,按照指挥部的指令,进入紧急阶段并立即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工作。同时指挥部迅速通知其他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其中紧急阶段包括:不明阶段(获取即将发生爆炸事故的线索)、告警阶段(明确即将发生爆炸)、遇险阶段(发生爆炸事故)。
3.2.1不明阶段
(1)立即与事故单位取得联系,事故单位内部开展自查,并做好人员疏散和重大财产转移的准备,随时准备疏散;
(2)立即派出调查组赶赴事故现场,了解、分析实际情况;
(3)对涉爆线索,公安机关立即派出搜爆、排爆工作组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4)跟踪了解反馈的情况,确定是否存在险情,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3.2.2告警阶段
(1)立即向指挥部汇报并提出救援处置方案;
(2)立即疏散人员、重要财产;
(3)对可能影响水、电天然气等公用设施的,通知相关部
门立即停水、停电、停气,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4)立即通知各有关部门启动各自应急预案,做好处置准备。
3.2.3遇险阶段
(1)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并执行指令;
(2)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场,指挥应急力量协同合作、各司其职,进行救助;
(3)通知已待命的应急处置力量迅速采取行动。
3.3处置救援行动通讯
3.3.1通讯方式
(1)公众通讯网,包括:手机、固定电话、传真、互连网;
(2)其他一切可用手段。
3.3.2联系方式
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表,明确联系方式。
3.4新闻发布
3.4.1新闻发布原则
指挥部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泄露国家机密的前提下,尊重公众对重特大爆炸事故的知情权,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确保社会稳定。
3.4.2新闻发布的内容
(1)爆炸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视情公布发生事故的概况;
(3)人员伤亡情况;
(4)救助过程(包括已采取的措施、取得的进展、拟采取的
措施等);
(5)获救人员的医疗安置情况;
(6)善后处理情况。
3.4.3新闻发布方式
采取新闻发布会形式,根据情况适时召开一定规模的新闻发布会,必要时可允许记者采访处置救援现场。
4.附则
4.1预案发布
经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发布。
4.2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适时修订。
修订后报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
4.3奖惩
指挥部对在应急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建立健全重特大爆炸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处置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4.4解释
本预案由市处置重特大爆炸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解释。
4.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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