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一)将未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
(二)将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
(三)将不属于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
(四)将不符合现行住院标准的病人安排住院治疗,或者伪造假病历挂名住院,或者假出院、二次入院,或者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
(五)不按规定限量开药或者串换药品的;
(六)不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不遵守转院规定,不合理地重复使用大型设备为参保人员检查的;
(七)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收费,分解收费,不执行药品价格规定的;
(八)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医疗保险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