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安全委员会向全院各单位发出《2006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对全院2006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各单位认真传达贯彻院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治安管理规章制度,推进我院平安建设。
依据院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央国家机关社会治安综治办2006年工作要点,《意见》对我院2006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五点要求。第一,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健全组织,定期分析,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分管领导要积极协助和配合主要领导抓好安全工作,细化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做到每项工作,每个岗位都责任明确,有人负责。
第二,建立健全治安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421号令,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制订或完善门卫、值班、巡查;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安全管理;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的安全管理;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此项工作将是本年度我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验收的重点内容,各单位要在治安管理制度建设上抓出成效。
第三,认真抓好各项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各单位要加强对出租房屋及租房人员的管理。落实我院《关于对临时雇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的通知》要求,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政审及管理教育。院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搞好安全设施建设,在基础防范设备设施上加大投入,逐步完善和改进安全设施。对现有技防设施加强管理和维护。要加强对重要节假日以及院、所(局)召开的国际、全国性会议等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第四,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各单位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深入研究并认真制订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建立健全有效的防范机制,妥善处置各类情况,维护单位和谐稳定。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定期查找各种不稳定的隐患,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的预测,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单位安全、和谐、稳定。
第五,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联系实际,深入开展防火、防盗、防事故、交通安全等宣传教育,注重实际效果,利用图片展览、知识竞赛和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搞好配合。同时还要积极参与和配合院、驻地社区组织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安全”的工作氛围,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单位和个人的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