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下午3时,国务院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副书记白玛、省政府副秘书长钟通蛟、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及总队机关干部共100余人收听收看了会议实况。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不到10分钟,总队政委姜玉伟立即召集部门以上领导及有关处室领导召开紧急会议,迅速研究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力争借国务院强力推进消防工作的强劲东风,努力推动青海消防工作全面发展。
会上,政委姜玉伟、副总队长李万胜、参谋长刘赋德、政治部主任董存胜、后勤部部长王治乾、防火监督部副部长侯文敬等领导从不同角度出发,就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的感受及如何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做了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在“十一五”开局之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天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深入研究贯彻工作,使《意见》的贯彻落实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必将有效推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社会化消防工作。作为欠发达地区的青海省,尽管近些年消防工作发展较快,但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落后、消防装备滞后、消防业务经费短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等机制性、体制性、保障性问题仍然存在,严重影响着全省消防工作的发展。因此,消防部队必须紧紧抓住国务院大力加强消防工作的大好时机,进一步学习《意见》精神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出台贯彻方案;进一步向省政府加强请示汇报,推动召开全省消防工作会议;进一步协调省上有关厅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修改完善《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使之更具操作性;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会议最后,姜玉伟政委在讲话中指出,5月10日国务院《意见》出台后,全省消防部队认真学习领会,研究贯彻意见,官兵思想已经统一到贯彻《意见》精神上来,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全面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他要求,公安消防部队作为开展防火监督和灭火救援的专业队伍,必须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学习、贯彻、落实好此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多位、责任到位。一是研究贯彻措施,出台贯彻意见。贯彻落实工作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宣传动员、科学制定措施,同时,总队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根据国务院《意见》和此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修改完善《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报请省政府下发。二是科学研判青海消防工作形势,加大消防执法力度。防火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公正执法,在清欠消防“旧帐”、建审、验收、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加强行业管理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消除火灾隐患,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执法形象和执法威信。三是客观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增强忧患意识。近些年,青海省地下、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公众聚集场所增多,发生复杂、疑难火灾的可能性增大。灭火部门要深入研究火灾情况,加强针对性训练,时刻做好打大仗、打恶仗的准备。四是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后勤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重视,争取支持。五是加强执勤备战,确保消防安全。全省消防部队要全力做好青藏铁路全线通车、“青洽会”、“环湖赛”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