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卫生监督所获悉,南京市卫生局对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和南京长征水泥超细粉体有限公司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分别作出给予罚款9万元和2.5万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两年来,南京卫生部门发出金额最高的罚款,在用人单位中引起不小的震动。
据办理这两起案件的卫生监督员介绍,在第一次执法监督中,这两家单位就存在未按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未在厂区设置职业危害公告栏等违法事实。其中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多达七处,当时本着先教育后处罚、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给予警告并责令整改。但两家单位我行我素,对卫生监督员提出的整改意见置若罔闻。在复查时,上述问题依旧存在。于是,卫生监督员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条款,作出巨额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