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的有效监控,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快捷、有效、有序地实施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各负其责、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事故类别和处置措施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境内通行的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因人为违章操作及设备故障引发的突发事故,主要包括泄露、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 处置措施包括:灭火、防暴、堵漏、稀释、中和。 三、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1、事故中心区域。即距事故现场0—500米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2、事故波及区域。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米的区域。此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较高,作用时间长,有可能发生人员伤害或物品的损害。 3、受影响区域。指事故波及区域外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此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少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四、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成立县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县长、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安监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交通局、卫生局、质监局、环保局、国土局、水保局、林业局、农业局、气象局、经贸局、监察局、有关乡镇政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物资供应组、事故调查组、专家咨询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安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1、指挥部职责 危险化学品车辆突发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 (1)全权负责事故应急处置,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2)下达境戒和疏散命令; (3)调配事故处置所需要的人力、财力、物力; (4)负责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开展应急演练。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监督检查各乡镇、各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3)承接、传达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事故报告; (4)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5)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 (6)及时向市和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7)落实各级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3、现场救援组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可成立下列现场救援组: (1)危险源控制组: 组长单位:县消防大队 成员单位:县质监局、公安局、环保局。 职责: ①制定切实可行的现场事故处置方案; ②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 ③根据事故危险性大小,划定警戒区域,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 ④请求指挥部调集事故所需的物资、器材; ⑤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 (2)安全疏散、警戒组: 组长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交警大队、辖区乡镇政府 职责: ①负责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 ②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物资转移; ③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的道路交通管制工作; ④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巡逻等工作。 (3)灭火救援组: 组长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消防大队、武警中队 职责: ①划分警戒区域,疏散区域内无关人员; ②负责组织伤员的搜救、事故现场灭火,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制冷; ③负责堵漏、灭火、中和、稀释泄漏的危险化学品,防止爆炸; ④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 4、医疗救护组 组长单位:县卫生局 成员单位:县、乡、镇各医院 ①负责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 ②确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 ③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 ④负责调配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 ⑤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伤员情况。 5、环境监测组: 组长单位:县环保局 职责: ①负责危险化学品污染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 ②负责对事故现场大气、水体、土壤环境进行及时监测,确定危害物质的成分和危害程度; ③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④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示,提出并组织实施控制措施、跟踪监测; ⑤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的危险物质; ⑥参与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6、物资供应组 组长单位:县经贸局 成员单位:县交通局 职责: ①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供应保障; ②负责组织抢险器材,进行物资的调配; ③制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 ④负责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7、事故调查组 组长单位:县安监局 成员单位:县监察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环保局、国土局、水保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交通局、质监局、总工会 职责: ①负责组织、指挥事故调查工作; ②负责调查取证和技术勘察,提交调查资料; ③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和性质,提出改进措施; ④讨论、修改、审定调查报告; ⑤报县政府审查、批复。 8、专家咨询组: 组长单位:县安监局 成员单位:县质监局、气象局、消防大队、交通局、环保局 职责: 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安全措施、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①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对应急救援方案和措施提供技术指导。 ②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处置方案。 ③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雨量等气象服务。 五、应急救援程序 1、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发现发生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应立即开展自救,同时报告县、辖区人民政府和安监、交警、消防等部门。报告时应讲清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运输车辆和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及事故现场的环境情况。 2、县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突发应急及救援预案,做好指挥、组织和救援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及应急救援的工作部门,要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职责要求组织实施救援,尽快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六、附则 1、名词术语 危险化学品: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预案: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应急救援: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2、预案解释及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七、附录 成员单位联系方式 县安监局 4321157 县公安局 4321430 县交警大队 4321480 县消防大队 4343913 县交通局 4321106 县卫生局 4321934 县质监局 4321356 县监察局 4321269 县环保局 4322461 县经贸局 4322281
2005年1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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