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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为防止和减少城区供水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县城供水安全,维护和稳定城区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特制定县城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供水安全管理工作,突出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供水生产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城市供水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水质的净化管理工作,根据汛情和天气变化,做好净水的储存和有计划地供应工作,提高水网、设备等引起停水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能力。 (二)统一指挥:在县政府及城区供水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供水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三)保证重点:在供水事故处理和控制中,以保证县城生活用水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围和供水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四)依靠科学:继续推广应用新技术,不断改进新设备,提高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水平。对已建的供水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同时构建灵活可靠的新增管网结构,努力提高管网安全运行水平。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城市供水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商洛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柞水县应对和处理供水生产事故、供水设施外力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等引起对堤防安全、社会稳定和自来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供水事故。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柞水县城区供水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总指挥:县政府主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水保局局长 县水保局主管副局长 成 员:县水司企管会组成人员,县水保局办公室主任、计划股股长。 指挥部下设城区供水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 主任:县水司经理 副主任:县水司副经理 成 员:县水司有关工作人员 办公室下设城区供水管网和水厂事故应急处理抢险中心。由县自来水公司用户管理科科长任城区供水管网应急处理抢险中心负责人;由县自来水公司水厂厂长任水厂事故应急处理抢险中心负责人。 应急处理值班电话: 县水保局:4321910 4321560 县自来水公司:4321355 4285013 二、城区供水应急处理指挥部及城区供水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城区供水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l、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有关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和预案。 2、接受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 3、统一组织县城供水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 4、研究制定供水事故重大应急决策部署。 5、督促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下达应急指令。 6、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应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负责供水事故的新闻报导。 (二)城区供水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职责 1、城区供水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县自来水公司供水事故的日常处理工作。 2、掌握供水设施、管网运行情况,提请应急指挥部决定进入和解除预案状态或应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3、落实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4、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5、掌握应急处理和供水恢复情况,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6、搞好应急处理过程中各种资料收集和信患传递工作。 7、城区供水事故抢险体系 (1)“城区供水管网事故应急处理抢险中心”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设备、供水管网运行等的信息收集工作,建立好台帐,提出补救措施或抢修方案,为指挥部提供参考依据。 (2)“城区供水水厂事故应急处理抢险中心”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水源水质等信息收集工作,预防突发事件发生,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积极投入抢险和善后处理。 第三章 供水突发事故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城区供水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建立24小时特服专线,明确职责,健全制度。信息监测采取群众举报、抄表员反馈意见、治安及监管巡视等方式,由“指挥部’’执行集中收集、管理、上报和通报。 二、预警级别的划分按照管网停水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供水事故分为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两个等级,由县自来水公司提供准确情况。 (一)预警状态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城区供水管网进入预警状态: l、因管网破裂发生事故,造成局部停水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 2、因水源不足,造成供水量下降的。 3、因供水设备出现故障造成管网水压不足1MPA以内的。 (二)应急状态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县城区供水管网进入应急状态: 1、水源取水量每天不足1000吨。 2、乾佑河受到严重污染事故。 3、人为破坏主管网造成全城停水。 4、人为投毒等行为污染水源事故。 5、因自然灾害引起供水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全城40%以上管网停水或管网水压不足IMPA的。 第四章 应急响应 一、应急启动程序 (一)由“城区供水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事件的紧急程度通知城区供水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启动事故处理预案。 (二)城区供水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通知后,据情召集紧急会议,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二、预警控制 (一)在预警状态下,县自来水公司立即启动供水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二)当供水连续在不足状态下,县自来水公司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危及安全供水时,应急处理办公室应及时向县应急处理指挥部提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水方案。 (三)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值班调度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告知广大市民停止使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应急处理指挥部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管网、水源水质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利用消防、洒水车向县城居民送水。 (四)在应急情况下,为保证供水管网安全运行,保证重点区域重要用户的用水,值班调度人员有权决定局部停水等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各级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服从调度命令,按命令进行正确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值班调度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五)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城区供水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l、供水管网和设施恢复正常运行,管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数据之内。 2、全部恢复供水。 3、无其它对管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供水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4、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 三、事故抢险 (一)当发生重大供水生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管网设施遭受破坏时,县自来水公司应迅速调动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并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确定抢修方案、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事故设备,利用备用水源恢复供水。 (二)在事故抢险过程中,视情况需要请求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提供交通、通讯、物资、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四、供水恢复在发生供水事故后,各部门做好协调工作,要尽快恢复供水,将各类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五、应急救援 (一)发生供水事故时,应急事故处理指挥部根据情况需要,请求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与处置工作。 (二)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及各类重大安全事故时,根据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参加应急救援与处理。 六、新闻发布 发生供水事故后,应急处理办公室及时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如实向公众进行通报,引导舆论导向,使公众对事故造成的停水情况有客观认识和了解。 七、应急结束 在供水全部恢复正常的情况下,应急处理指挥部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第五章 应急保障 一、资金和物资保障 在供水事故抢险和恢复过程中,县水保局和县自来水公司应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所需的各类设备和抢险物资。认真做好事故处理必需的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保证城区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资金和物资及时到位。 二、抢修队伍 县自来水公司各班组应成立各自的抢险队伍,单位领导担任各自的抢险队长;各抢险队伍在接到抢修命令后10分钟内赶到县自来水公司待命。 第六章 后期处置 一、事故调查 发生供水事故后,要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调查中,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意见。 二、事故处置 发生事故后,按照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供水事故应急预案。 第七章 预案生效 一、本预案由柞水县供水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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