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针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制定本年度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突出“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临灾应急为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的积极参与意识,最大限度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条例》规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组成,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因此,县本级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水利、交通、公安、财政、民政、卫生、建设、电信、广电、气象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统一部署,负责督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对重大险情进行会商,做出决策。按照县政府、市国土资源局以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迅速安排全县抢险救灾工作,随时了解掌握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基本情况,编写有关信息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督查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汛期值班、检查巡查、应急调查、灾情速报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助各级政府协调抢险救灾工作,发生灾情,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灾情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在国土资源局成立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的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组,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应急工作组接到灾险情报告后,要及时奔赴灾险情现场,接受指挥部委托,全权处理现场临时情况,并负责应急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 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等级与速报制度 根据《条例》规定,突发性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而发生一般级地质灾害(未发生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者),县国土资源局及时将详情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并负责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 (二)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而发生较大级地质灾害(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县国土资源局应于24小时内速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同时越级速报省国土资源厅;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三)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而发生重大级地质灾害(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严重者),县国土资源局应于24小时内速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同时越级速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以后每24小时向国土资源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至调查结束;由省国土资源厅、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最终形成的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国土资源部。 (四)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而发生特大级地质灾害(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含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极大者),县国土资源局应于6小时内速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同时越级速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以后每24小时向国土资源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至调查结束;由国土资源部或委托省国土资源厅、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 (五)严重地质灾害隐患速报 对于发现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超过500人,或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报后,要在2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上报国土资源部。 四、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监测 目前,我县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与大气降水的关系十分密切,其中90%以上的灾情都因强降雨诱发。因此,加强降雨期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动态监测,可以有效的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全县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组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建立以县、乡、村组为基础,全民参与、群专结合的群测群防体系,是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也是避免人员伤亡,把灾情降到最低限度的重要保证。要挑选年富力强、具有责任心,并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同志担任监测员,以严密的监测手段,积极的巡查检查,结合天气预报和隐患点的动态,一旦发现险情或灾情前兆,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汇报,通过完善的监测网络,有效的避免灾害的发生。 科学监测预报,完善群测群防和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网络,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措施。通过加强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完善工作,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趋势,捕捉灾害发生的前兆信息,作出科学准确的预报,提高监测预报水平,为防、抢、撤方案的启动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体系,向社会公开发布。利用高科技术,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科技含量,提高预报预警精度,规范预报预警工作程序,科学预测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和空间范围,在一定程度上预报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逐步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信息反馈机制和便捷的信息传递体系,做到科学预报,应急迅速。 各类地质灾害的监测: (一)滑坡的监测 滑坡位移观测主要是对滑坡在水平与垂向方向上变化速度与变化量方面的观测。主要的观测方法有:简易观测(群测群防)和仪器监测(专业人员)。 简易观测: 可采用在滑坡与不动体两侧打桩、在构筑物(如支档建筑物、混凝土地面或墙壁等)裂缝两侧设置观测标记(如刻槽、涂漆、贴水泥浆片等)、埋设固定观测标尺等,对滑动矢量定时进行测量。 地表观测(滑坡体):根据滑坡体规模、地形复杂程度,可按十字交叉网、放射网、任意方格网等形式设置观测点,用高精度经纬仪、水准仪、红外观距仪,全站仪等定时进行矢量观测。 深部观测(滑动面或滑动带):把专用探头埋置于滑动面或滑动带内,再用专用仪器观测滑动带或滑动面的变化。 (二)崩塌的监测方法 崩塌多发生在坡度较陡,高差较大的地方,有些地方人难以攀登,难度比较大,因此,宜采用简易和宏观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内容:地形地貌监测;地质条件监测;变形监测;影响因素监测;人为活动监测等。 崩塌是地球表面演变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在当前的经济技术条件下,人们还不可能全部阻止其发生。除作好预测外,在选择场址阶段,应通过资料搜集、现场调查及访问,对场址区或可能威胁场址区地段后今后是否会发生崩塌做判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当有可能发生崩塌时,应避让。 对近期内有可能发生崩塌及可能受到崩塌体危害的地段,应提早组织人员疏散和财产转移,以尽量减少崩塌发生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泥石流的监测 (1)降雨观测 根据流域大小,在流域内的控制点中设置1—3个雨量观测点,便于掌握整个流域内的雨量分布情况与降雨的不均匀性。观测点不要设在风力影响较强和周围有高大树木的地方。定时观测巡视。 (2)泥位观测 观测站应尽可能设在两岸稳定、顺直的泥石流流通河床段。观测断面可设置2个或2个以上。 (四)地面塌陷监测的方法 地面塌陷的监测应包括对地面、建筑物、水点(井孔、泉点、矿井突水点、水库渗漏点等)、地下洞穴分布及其发展状况和岩、土体特征的长期观测及时塌陷前兆现象的监测。长期、连续地监测地面、建筑物的变形和水井中水量、水位的变化,地下洞穴分布及其发展状况等,对于掌握地面塌陷的形成发展规律,提早预防、治理是非常必要的。对地面和建筑物的变形监测,通常设置一定的点位,用水准仪、百分表及地震仪等进行量测。地下岩、土体特征的变化可采用伸缩性钻孔桩(分层桩)、钻孔深部应变仪等进行监测。水点变化的观测常用测量水量、水位的仪器进行。地下洞穴分布及其发展状况可借助物探或钻探方法查明。 五、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预警与应急预案的启动 地质灾害监测的最终目的在于预报灾情,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为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当发现如下临灾前兆时,应立即上报防灾抢险 责任人和主管部门,并迅速将险区内人员撤离,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一)滑坡发生的前兆特征 (1)滑坡前出现横向放射状裂缝,前缘土体出现隆起现象。 (2)滑体后缘裂缝出现急剧加长加宽,新裂缝不断产生,滑体后部快速下座,四周岩体土体出现松驰、小型坍滑现象。 (3)滑带岩土体因磨擦错动面出声响。并从裂缝中冒出热气或冷风。 (4)在滑坡前缘坡脚处,有堵塞多年的泉水复活现象,或出现泉水(井水)突然干枯、井(钻孔)水位突变等异常现象。 (5)动物惊恐异常,如猪、狗、牛惊恐不安,不入睡,老鼠乱窜,植物变态,树林枯萎或歪斜现象。 (6)滑体上如有长期位移观测资料,临滑前,无论是水平位移量还是垂直位移量,均会出现加速变化的趋势。 (二)崩塌发生的前兆特征 (1)崩塌的前缘掉块、坠落,小崩小塌不断发生。 (2)崩塌的脚部出现新的破裂变形,嗅到异常气味。 (3)不时偶闻岩石的撕裂擦错碎声。 (4)出现热、氡、气、地下水质、水量等异常变化。 (5)动植物出现异常现象。 (三)塌陷前兆 抽、排地下水引起泉水的干枯、地面积水、人工蓄水(渗漏)引起的地面冒气泡或水泡、植物变态、建筑物作响或倾斜、地面环形开裂、地下土层垮落声、水点水量、水位和含沙量的突变以及动物的惊恐异常现象等。 当发现地质灾害临灾前兆或险情情况时,监测人可采用较为便利的方式进行预报预警,如广播通知、喇叭报警、哨音提醒等,尽快将临灾信息告知受威胁的群众。同时,向当地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当地政府要严格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 国土资源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应急调查小组赶赴险情现场,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意见,为政府领导应急决策提供一手资料,并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抢险救灾。 民政、卫生、公安等部门,在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后,应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助、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等工作。 宣传、电信、广电等部门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的通信畅通和预报预警信息的传递,以有效的措施保证受灾地的信息传递工作。 交通、铁路等部门要保证突发性地质灾害受灾地的救援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对遭受坡坏的管辖地段,要组织本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尽快抢修,维护交通运输畅通。 气象部门要紧密观测大气降水情况,当出现临灾气象信息时,及时向政府防汛部门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为抢险救灾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公安、武警抽调人员组成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分队,在灾情发生后,立即赶赴灾情现场,尽最大努力疏散受灾群众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经费预算,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照特大、大、中、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分级处理的原则,由同级人民政府或突发性地质灾害指挥领导小组宣布启动实施。 六、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措施 (一)根据灾害发生的特点科学制定撤离路线 避让滑坡要向滑坡走向的两侧撤离,避让泥石流要向沟岸两侧山坡上逃避,不能随沟撤退。对危险性较大的泥石流灾害 区要建立临时躲避棚,躲避棚的位置要避开沟道凹岸或面积小而又低平的凸岸及陡峭的山坡下。应安置在距村庄较近处,以免出现在坡面坍滑;当前三日及当天的降雨累计达到100毫米时,处于危险区内的人员应撤离。只有当降雨停止二小时以后方能返回住地,切忌雨小或刚停时即返回村庄;当听到沟内有轰鸣声或主河洪水上涨或正常流水突然断流,应意识到泥石流马上就要到来,应立即采取逃生措施。在逃避时应注意:不要顺沟方向向上游或向下游跑,应向沟岸两侧山坡跑,但不要停留在凹坡处。 当各种监测数据和征兆表明灾害即将发生时,领导小组发出撤离命令,启用事先设置的报警信号,按照预订的撤离路线将群众转移到安全地点。 (二)视险情将人员物资及时撤离危险区 当崩塌滑坡由加速度变形阶段进入临滑阶段时,崩塌滑坡灾害在所难免,不是人力在短时间可以制止的,此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当地政府部门,由政府部门组织险区居民、财产及时撤离险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还要进一步明确受威胁群众被疏散地域范围、疏散的时间限期、疏散的行政组织,以及疏散地点容量及疏散后人民生活、生产的安排落实。 (三)及时制止致灾的动力破坏作用 为争取抢、救灾时间,延缓崩塌滑坡发生大规模破坏,监测人员应立即分析资料,及时制止致灾动力破坏作用,如因采矿而诱发的崩塌,应立即停止采矿活动;如因开挖坡脚而诱发的崩塌,应立即停止开挖活动;如因渠道漏水而诱发的滑坡,应立即停止放水。 (四)灾情发生后的应急 1、灾情发生后,接到报告的县政府或者国土资源局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治灾情的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应急调查内容:(灾害发生位置、包括行政区、县、镇、乡、村等;发生时间、伤亡人数;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的间接经济损失;地质灾害类型;地质灾害规模;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包括地质环境条件和诱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2、应急抢险救灾分队要立即投入到灾情现场的抢救与援助; 3、地质灾害技术人员组织力量紧急加固或抢修各类临时防护工程,使之排除险情; 4、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救助人员对受灾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安置; 5、指定监测人密切监视灾害的发展动向,严防出现重复灾害等; 6、应急工作组协助灾区人民安排好必要的生活,恢复交通、生产,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向有关主管部门如实上报灾情,争取必要的物力、财力支持; 7、交通、电力、民政、城建、财政等部门,要按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做好相应的防灾救灾准备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各尽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总体格局。切实做到临灾后领导指挥、职责落实、科学调度、救灾措施、救灾安置“五到位”,使受灾群众吃饭、穿衣、住房、看病等均有着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进入汛期(5月1日至10月31日),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联系电话:4325113。 附件:柞水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名单
柞水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盛 卫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吕六强 县林业局局长 常建荣 县公安局局长 谢成早 县国土局局长 成 员:王昌水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双宝 县交通局局长 卢功浩 县城建局局长 唐洽民 县民政局局长 党才奎 县水保局局长 余达平 县卫生局局长 刘忠富 县电信局局长 郑光强 县气象局局长 安定华 县广电局局长 王金水 县电力局局长 谢志华 县国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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