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伤保险,不仅没有了我们职工的生命,也没有了我们企业生存的余地。”1月26日,当石家庄市社保局副局长许瑞海将45.254万元工伤医疗费交付给正定塔城水泥有限公司时,企业负责人甄清风激动万分。他没有想到,自己为职工入险才短短几个月,就成了该险的最大受益者。据悉,这次支付是我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额度最大的一笔。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正式执行后,正定县于2004年4月份启动了工伤保险。塔城水泥有限公司是第一批加入该保险的企业。2004年6月26日11时左右,塔城水泥有限公司发生喷窑事故,看火工李听说、赫春雷当场被烧伤。经石家庄钢铁厂医院诊断,两人热力烧伤分别达到98%和90%。经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核实,认定两人属于因工受伤。治疗期间,两人凡符合规定要求的医疗费用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据了解,这次工伤医疗费用至少将达到150万元以上,这次支付的45万多元是第一笔费用,其余费用将陆续支付。
“参加工伤保险救了企业。”正定塔城水泥有限公司负责人甄清风说,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故,花费了这么多的医疗费用,企业不亡也垮。职工李听说的家属说:“要不是参加了保险,这么多的费用,我们可看不起,人就没救了。”
该市社保局副局长许瑞海介绍说,工伤保险是五大社会保险的第一险,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参保人数已达到了30.8万人。尽管如此,这一数字与现实相比差距还很大,究其根本,是一些企业领导者对工伤保险的重要性还认识不够,这不仅侵害了职工合法权益,也为企业长远发展埋下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