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会员登陆可自行发布信息
首页资讯供应求购招商招聘展会社区
长期信息合作请联系:QQ66821730
安全生产--> 新闻中心法规标准安全文集安全文化安全评价HSE体系工伤保险典型案例重要文献工具词典培训教程试题库培训课程企业资料安全生产月安全应急预案健康人生安全生产资料下载 |
应急预案
我 要 找
标题 内容 作者
安全文化订阅安全生产
电工技术资料 您的位置: 机电之家-->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栏目首页-> 工伤保险 -> 工伤解决方案 --> 工伤20年后不可以补办工伤的有关手续
阅读安全生产相关资料
工伤20年后不可以补办工伤的有关手续
本文作者 未知 摘自 机电之家

某厂有一职工,在1969年冬建设厂房搬运水泥时摔倒,当时因年轻也没在意。1973年12月5日去医院检查,诊断为第二腰椎压迫性骨折,但该同志并没有要求办理工伤。1996年,因个人不小心在家中又摔扭过两次腰和脚,为此病休了几个月。1997年元月,该同志提出补办工伤,经厂里研究,认为时间太久,当时未申报,无资料备案,无可靠证明,且在家中又摔扭过多次,无法确定伤害部位,故未予办理。经过若干年后,职工可否再补办工伤的有关手续?

  专家评析:

  关于若干年后能否补办工伤的问题,有关的劳动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能结合《民法通则》中有关规定提供一些法律建议。时效是指一定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它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消灭时效即法律所规定的某种权利消灭的时限,它又可以分为除斥期限和诉讼时效。除斥期限是某项实体权利消灭的时限,除斥期限届满,实体权即消灭,即使提起申诉有关部门也可以不予受理。《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书面仲裁”。这里的60日即为除斥期限。本案中,职工向厂里提出补办工伤,厂里作出不予办理决定并通知到本人之日应看作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该职工如果在其后6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将受理。但是仲裁委员会受理只是使该职工获得了请求权,而不是胜诉权。《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2年”。但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时,诉讼时效为1年。诉讼时效届满,当事人就不能请求法院强制保护。诉讼时效从已知或应知权利被侵害的时间开始计算。该职工1969年冬建厂房时受伤,1973年12月5日去医院检查才发现。因此这里的1973年12月5日应作为已知权利被侵害之日,在其后的1年内,由于他并没有提出办理工伤的请求,从《民法通则》的规定来看,应当是已超过诉讼时效。工厂所作出的“时间太久,当时未申报,无资料备案,无可靠证明”而不予办理的决定是符合《民法通则》的规定的。另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该职工1969年冬受伤,1997年元月才提出补办工伤请求,历时达27年,这完全超过了《民法通则》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因此,从这点来看工厂对其不予补办工伤也是合法的。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为了稳定社会关系,促使权利人有效及时地行使权利,不至于经过了几十年、上百年后权利人才进行起诉,同时也有利于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实,依法作出裁决。如果权利人由于疏忽,不积极追究义务人履行义务,可以视为其已放弃权利,法律将不再予以保护。

职称论文代写代发表(国家级发表3个月,省级期刊2个月)...

Google
·工程项目经理培训
·欧姆龙PLC编程维护培训
·杭州西门子PLC应用培训
·模具加工设计培训
·变频器维修培训
·安全员认证培训
·电工培训

·招聘项目管理人员
·首席技术执行官
·自控工程师
·数控编程学徒
·总工程师

项目竞标

最新商业情报

代理
[代理] 寻求地区代理
[代理] 电工产品诚招代理..
采购
[采购] 电动车控制器外壳
[采购] 高品质缓冲器
 工伤20年后不可以补办工伤的有关手续相关资料
  • 锅炉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盐酸工段氯化氢尾气回收系统爆炸事故剖析
  • 一起反应釜爆炸原因透析
  • 一起油罐采样闪爆事故原因分析及其预防
  • 加油站静电灾害的控制和防护
  • 一起触电事故的分析与思考
  • 泰安市森林防火管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 泰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 ⊕这地方投资政策最优
    ⊕568份机电行业研究报告
    ⊕机电项目招商啦
    ⊕谁把我买了?
    ⊕机电行业展会大全
    ⊕十万企业抢登行业网址大全
    机电之家会议开通
    ⊕每日最新求购信息
    ⊕电工技术资料为了谁?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机电之家(中国)电工技术资料中心资讯版权声明:
    1、凡注明“机电之家采编”字样的所有作品均系本网原创,版权归机电之家所有,任何媒体摘编或享用本作品,需注明文章来源。违反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网(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达更多资讯,本网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如在资讯、广告等方面想与本网合作,请致电:0571-87774297。Email:donemi@hz.cn

    首页
    首页
    合作网站:
    | 中国机电网机电之家安全生产网 | 机电论文 | 机电论坛 | 机电设备贸易 | 机电网址大全 | 浙江机电网 | 陕西机电网 | 职称论文网 | 行业国标网
    中国展会网 | 中国会展网 |环球会展网 | 展会中国机电产品网 | 机电人才网 | 中国工控网 | 五金工具网 | 中国投稿网 | 行业下载网 |
    友情连接:
    | 中国机电网| 中国工控网 | 行业培训网 | 中国工程机械网 | 机电一体化网 | 电工园地 | plc技术网 | 变频器技术网 | 单片机技术网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合作 | 付款方式 | 使用帮助 | 安全生产网 | 会员助手 | 友情链接
    电话:0571-87774297(杭州) 传真:0571-87774298(杭州)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66821730(技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58733127(审核)
    机电之家 安全生产网 站所共享的机电类安全典型案例、安全重要文献、安全工具词典、安全培训教程 、安全试题库、安全健康人生、安全企业资料、安全
    生产月资料、安全应急预案、安全新闻、安全法规标准、安全文集、安全文化资料、安全评价资料、HSE体系、 工伤保险等都是来自会员发表或
    网上收集发表。如果有任何侵犯您权益的地方,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马上进行处理。
    企业登陆可自行免费发布资料,本站代发布邮箱为88ctv@163.com
    Copyright 2007 anquan.jdzj.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安全生产网
    技术支持:安全生产网 mailto:88ctv@163.com
    免费发布信息主办:浙江-杭州-安全生产网网络运营部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