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999年毕业后,我将自己的人事档案放在当地的人才市场存档,就来到北京一家投资公司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已经做到公司的经理级别。前些日子,公司办公室的人通知我,由于以前的工作人员失误,没有给我上“三险”我的户口没有在北京,因为没有办法补缴前几年的,所以让我想办法。我也没多想什么就和家里人联系了一下,他们告诉我家里可以补缴。但当我与办公室的人沟通此事时,他们说只能按当地最低标准补缴我们公司的员工在北京是按最高标准上的,我对这件事特别想不通,我在北京工作要回当地上险吗?是否上“三险”和我本人有关系吗?
答:
1.目前,确有部分公司以员工档案不在公司或者不在公司委托存档处为借口,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其实,北京目前的社保与档案是没有关系的。档案在不在北京,在不在公司,都不影响社保的缴纳。
2.我曾经办理过一例北汽九龙出租汽车公司的案件,案件的结果是公司在2003年为一个员工补缴了从1995年至2000年社保。基于此,我认为你前几年的社保是可以补缴的。不过,医保的补缴受到一定的限制。具体情况,建议你去单位所在地的区社保中心做进一步的咨询。
3.由于你是第一次参保,第一年社保的基数应当按照其第一个月的收入来定。第二年的社保基数按他上年的月平均收入来定。如果冰先生的收入高于北京市社会平均收入的三倍,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来缴纳社保。在此单位所说的最低标准,是一种明显违法的情况。不过,如果你属于农民工的话,则是应当按照最低标准来缴纳社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