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做好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建筑施工观场发生三级及三级以上的安全事故。市区发生四级及四级以上的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市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观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
组 长: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市建设局副局长、总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应急救援观场协调处理小组。
办公室主任:工程科科长(电话2036721)
成 员:建筑业科科长、科设科科长、村镇科科长 招标办主任、执法大队队长及有关单泣负责人。
应急救援观场协调处理小组
组 长:质检站站长(电话2029241)
成 员:建筑业科科长、城建科科长、招标办主任、执法大队队 长及有关单位负责人。
三、明确职责
领导组的职责是: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全局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生;组织应急救援现场协调处理小组进入事故现场;协调相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力物力支援;对事故调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做出决策,
办公室职责:
1、了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并及时向领导组汇报。
2、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建设厅汇报。
3、传达领导组及上级的指示精神。
4、统计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5、负责事故新闻报道的指导、把关工作。
应急救援现场协调处理小组职责:
1、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观场,及时开展抢险救护工作,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2、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观场保护、控制险情。
3、掌握事态的发展,分析事故原因,并及时向领导组及办公室汇报现场情况。
4、做好善后处理,并指导开展生产。
5、收集资料、分析原因、写出报告。
四、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领导组汇报,并启动本预案(办公室设在工程科,电话2036721)。
2、应急小组接到命令后立即赶赴事故观场开展救援、抢险工作。
3、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了解掌握事故现场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4、妥善处理事故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5、呈报事故调查报告。
五、其它事项
1、本预案没有作出规定的其它事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