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理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校园安全,经研究,制定处置突发预案 一、 火灾事故 1、 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值班人员及消防安全员 2、 报警程序: (1) 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 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 在向校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引导消防车辆; 3、 组织实施: (1) 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安全消防组织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尤其是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 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 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 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 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 扑救方法: (1) 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 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 注意事项: (1) 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 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 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 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 (5) 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 被盗案件 1、 处置事件的组织:案件涉及的部门领导、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校园值班人员、校分管领导参加。 2、 报警程序: (1) 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校园值班室报警; (2) 保卫部门领导; (3) 案件涉及的部门领导; (4) 根据案情报告分管领导和校主要领导; (5) 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 处置措施: (1) 接报后,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 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 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 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 注意事项 (1) 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2) 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三、 食物中毒事件 1、 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后勤领导及有关人员、综合治理部门负责人、卫生室人员和值班人员、校分管领导、校主要领导。 2、 报告程序: (1) 所在部门领导,学生要同时报告班主任; (2) 后勤领导及有关人员; (3) 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部门领导; (4) 校分管领导; (5) 校主要领导; (6) 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 处置措施 (1) 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校主要领导汇报; (2) 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校区卫生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3) 由后勤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 立即组织陪护人员队伍,由领导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 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 4、 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院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辅导员和党员骨干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党支部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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