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现场会暨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经验推广工作座谈会于05年5月31日至6月2日在无锡召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王德学总结了现阶段我国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全林简要介绍江苏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无锡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毛小平致欢迎辞。无锡市副市长谈学明、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杨增夫出席会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协调司(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专员办公室、职业安全监督管理司)司长任树奎主持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总局党组近期的工作部署,总结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交流推广无锡市等单位的经验,研究部署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王德学说,自2001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建以来,局(现总局)领导高度重视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在机构、基础、法规、网络建设和依法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我国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并开始步入法制化轨道。主要作了以下工作:建立了工作机构和基本规范,制定了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发展了技术支撑和中介机构,进行了申报登记和监控试点,加强了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 王德学在讲话中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从宏观上讲,目前我国对重大危险源还缺乏系统、有效的监控监督管理手段,全国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分类和动态情况不清,底数不明,尚未建立起监测、控制、预警和管理系统以及防范突发性事故的应急救援系统。从微观上看,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和生产经营单位还没有把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重视不够,行动滞后,工作不力,以致事故居高不下,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王德学要求,各地应狠抓落实,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抓紧培训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大力宣传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知识,不断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危险源重要”的意识,搞好系统培训。 尽快完善法规,健全标准体系。国家安监总局将在今年颁布实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组织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并要探索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配套的经济政策,把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与工伤保险差别费率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金融、税收、财政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地方性规章、标准和相关的实施细则、办法。 深化试点工作,全面进行普查。试点地区和城市要摸清危险源的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数据库,规划设计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工作方案,搞好分级监管工作;非试点地区不要抱着“等、靠、要”的思想,应尽快开展危险源的辨识、申报、普查和登记工作;各地应在进行普查工作的同时搞好分级监管工作,使这项工作稳步推进。 学习先进经验,创新监管手段。无锡市运用信息技术,建立监管体系,形成监管网络,有效实施监管的做法值得借鉴,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尽快把监管、监控体系建立起来,把经验做法学到手,做到领导重视,舍得投入,真抓实干。 建立支撑体系,发展中介机构。各地要正确把握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过程的各个技术环节,抓紧建立相应的技术研发机构,稳步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好技术服务、咨询、研究等工作。 坚持依法监管,落实主体责任。企业在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中负有重要责任,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督促企业做好以下工作:开展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申报工作;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测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检验重要设备、设施,做好纪录;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建立管理档案;认真整改存在隐患和缺陷的重大危险源,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贯彻执行国家、地区、行业的技术标准,不断改进监控管理手段。 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总局、煤监局相关司室领导及各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人、煤矿监察机构有关领导、有关中央企业重大危险源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