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是一家化工企业职工,因为厂里效益不好一直处于暂时停工状态。去年初,王某在经过单位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借调到外地一家合作单位工作一年多时间。今年初,王某回到原单位上班,却发现自己被借调的这一年多时间里,原单位一直没有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而单位认为,王某在借调期间没有为厂里提供任何劳动,应该向对方单位讨要保险费用。协商无果后,王某将原单位告上劳动仲裁庭。 专家点评 这起纠纷很具有代表性。依据相关法规,职工在外借期间,其社会保险费仍由原单位缴纳。由于王某与借调企业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借调企业对此不负有缴费义务。因此在王某被借调的这一年时间里,原单位应当继续履行缴费义务。可见原单位的做法明显欠妥,应及时将欠缴的费用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