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针对夏季高温、多雷、强风、易雨等季节性安全问题突出的特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专门下发《关于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连安办[2006]24号),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突出抓好"七项工作",保证全市夏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这项"七项工作"为:
一是加强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赣榆县、市经贸委、市安监局、市煤炭公司要督促各煤矿企业切实做好防汛工作,加强井下采掘工作面的探放水工作,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特别要加强井下工作面局部通风管理工作。二是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开展对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检查,重点对防汛物资、防洪设施、排水系统等生产的重要部位进行检查。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认真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检查,严格行政许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对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五是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对商(市)场、客运车站、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照明以及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六是加强对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还要突出对地处坡地、邻近山体、降雨集中以及可能受山洪、台风影响的施工现场进行重点检查。加强对拆迁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七是加强对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工作到位和领导、组织、队伍、物资设备及应急预案 "五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