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人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 总则
一、目的
禽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禽流感)是由禽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主要发生在禽,也发生在哺乳动物,甚至人。
为确保在发生人禽流感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卫生部《全国卫生系统人禽流行性感冒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以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禽流感疫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结合我市的实际,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人禽流感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控制疫情蔓延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人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是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属地负责、分级控制、快速反应、依靠科技。
三、疫情判定、分类与管理
㈠病例判定
1、疑似或确认禽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判定:疑似或确认禽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由农业部门负责判定;
2、人禽流感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判定。各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员依据卫生部《人禽流感诊疗方案》,发现人禽流感疑似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市卫生局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或疾病控制中心在接到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报告后,应于6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赴现场证实,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机构报告。首例人禽流感病例或疑似病例需由省级专家组初步判定,并报告卫生部,由卫生部组织的人禽流感防治专家组确认。
㈡疫情分类
Ⅰ类:特别重大疫情:赤壁市范围内发生人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之势。
Ⅱ类:重大疫情:赤壁市范围内发生人禽流感病例或疑似病例。
Ⅲ类:较大疫情:赤壁市范围内已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㈢疫情的分类管理
赤壁市人禽流感疫情专家评估委员会依照疫情分类标准,并结合禽鸟类禽流感疫情、禽流感病毒感染人情况、是否有聚集病例发生、是否具备人传人能力以及疫情波及范围和影响大小、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结合禽流感在人的流行特征对禽流感疫情进行综合性评估,确定疫情预警级别。
根据疫情控制情况,委员会可临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及时调整级别,并提出防治策略及重点措施。
根据疫情发生情况采取不同的响应措施。
第二部分 组织管理
一、人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市卫生局成立人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局、市直医疗单位组成,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和部署全市人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协调和联络、制定各项治疗、控制疫情的措施、落实禽流感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紧急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
市卫生局成立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局和市直医疗单位等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的紧急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
(一)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主要由传染(感染)科、呼吸科、儿科、急诊科等专科的专家组成。根据卫生部《人禽流感诊疗方案(试行)》(附件1)负责制定诊断标准、治疗方案和组织、协调开展病人的诊断和治疗工作,对疑难危重病人抢救进行技术指导,指导做好医院的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工作。
(二)预防控制专家指导小组:由流行病学、消毒和卫生监督专业的专家组成。负责组织制定人禽流感监测方案、流行病学调查方案、消毒隔离措施等预防控制措施,开展人禽流感疫情收集、报告、分析及调查处理等指导工作,及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的策略与措施建议,并评估其效果,以保证取得最佳的防制效果。同时成立现场流调处理组、卫生监督组、疫情信息组、消毒及院内感染控制组和宣教组等。
(三)检测技术专家指导小组:由病原学等方面检验专家组成。负责病原学、血清学样品的采集、运送等指导工作。
(四)病例诊断专家指导小组:主要由医疗救护、预防控制、检测技术专家指导小组专家组成。负责人禽流感病例的诊断指导工作。
三、专家评估委员会:成立人禽流感疫情专家评估委员会,由市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各专家指导小组负责人组成。负责分析、评估禽流感疫情等级,及时调整类别的建议。
四、机构职责
一、宣传部门
1、负责选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记者,按照市指挥部的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参与,使全市防控人禽流感工作家喻户晓。
2、组织各种媒体,着重宣传全市防控人禽流感工作的成效,宣传人禽流感扩散蔓延的危害性和人禽流感可控、可防的科学知识。
3、按照市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报经省防控指挥部批准发布疫情信息,并实行严格的审稿制,执行科学的各项工作舆论导向。
二、财政部门
负责安排防疫资金及防疫配套资金预算,加强资金管理,并根据扑灭疫情工作需要,及时安排和拨付资金。
三、公安部门
1、协助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锁。
2、负责疫区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3、依法打击造谣传谣、恶意传播疾病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交通部门
1、负责协助疫区做好防疫监督临时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保证防疫紧急物资运输顺利畅通。
2、严禁客车载运活禽,严禁乘客携带活禽进车站、码头,协助动物检疫和卫生部门对乘客携带的禽类物品进行检疫。
3、负责对从进出疫区的车辆和船只的消毒。
五、林业部门
1、做好本区域内野禽分布及迁飞情况调查。
2、在斧头湖、西凉湖布设监控点,监测候鸟活动。
3、加强候鸟活动重点区域的巡查,做到有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检查督促野生动物繁育基地,动物园等单位驯养、繁育的珍稀濒危鸟类的防疫和防控工作。
六、纪检监察部门
负责对在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七、工商部门
1、负责市场监督,加大巡查力度,规范经营活动确保经营秩序。
2、严格市场准入,严禁疫区家禽及禽产品进入我市市场。
3、抓好市场卫生监督,做好经营场所的消毒工作。
4、负责监管市场病、死家禽的巡查和报告,并及时处理。
5、根据疫情情况,负责关闭疫区的交易市场。加大对违法经营禽类及其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
八、农业部门
1、负责禽流感疫情的监测、调查、核实、上报、分析疫情发
展态势,并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
2、确认疫情,确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3、负责疫点内病禽及同群禽的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并指导和监督疫区和受威胁区的消毒等工作。
4、组织和实施对易感动物的紧急免疫接种。
5、对疫区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活动实施检疫、监督与管理。
6、负责紧急防控用疫苗、药品、器械等物资的组织、储备和调配。
7、负责扑杀病禽和同群禽,做好消毒、紧急免疫接种。
8、组织扑疫人员的法制、技术培训,调集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人员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9、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动物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咨询。
九、物价部门
1、加强对市场消杀灭药械、医疗保健制品、卫生用品、药品等物价的监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2、依法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违纪行为。
十、卫生部门
1、卫生行政部门
①、市卫生局负责人禽流感防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组织检查和督导,发现防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②、组织制定本地医疗救治、卫生监督、预防控制等实施方案。包括人员、物资的紧急调动方案,完善资源的最优配置等。
③、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建立预防控制、临床救治、病原学的专家库,建立疫情应急的人员储备库,防止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④、组织评估临床治疗病人、预防控制疫情措施的效果,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⑤、市卫生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保障应急预防性药物(金刚烷胺、金刚乙胺、达菲等)、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⑥、组织开展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⑦、发布疫情信息和疫情等级。
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防制的具体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
②、做好疫情的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做出客观、科学的评估。
③、核实疫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议市卫生局召开疫情评估专家委员会会议,提出启动或停止疫情响应的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④、组织实施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
⑤、参与病例的初步诊断工作,为病例会诊提供流行病学调查资料。
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和培训人禽流感的样本采集及送检工作。
⑦、建立紧急疫情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等。
⑧、对疫情预防控制措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⑨、做好预防控制人员的培训。
⑩、搞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禽流感和其他相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群众卫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
3 医疗机构
①、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收治管理、疫情、病情报告工作。
②、负责病房的消毒隔离工作,防止医源性感染的发生。
③、做好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
④、协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⑤、收集临床相关样本,送到指定的人禽流感检测实验室或市疾控中心。
⑥、做好有关卫生宣传教育和病人心理辅导工作。
4 卫生监督机构
① 、负责监督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
②、负责监督收治病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
③、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5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宣传、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村镇活动,大搞环境卫生、清除四害和细菌病毒孳生场所。协调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消除陋习行为。
第三部分 疫情控制
一、出现Ⅲ类疫情时,采取以下措施
(一)市卫生局成立人禽流感预防控制领导小组;
(二)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市卫生局接到当地农业部门的疑似和确诊的动物禽流感疫情通报后,立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及相关医疗卫生人员按照卫生部《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附件2)对病、死禽密切接触者自最后接触病、死禽之日起进行医学观察7天,并填写相应报表汇总,上报。
(三)职业暴露人员防护
捕杀、处理病、死禽的人员,在禽类禽流感疫区进行相关工作的医务人员和疾病预防控制等职业暴露人员,应严格按照《禽流感职业暴露人员防护指导原则(试行)》(附件3)进行个人防护。
(四)加强重点地区的人禽流感疫情监测
在发生禽流感疫情时,按照《人禽流感疫情监测实施方案》(附件4),对有禽类接触史的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人禽流感疫情监测。
(五)消毒处理
按照《禽流感消毒技术方案》(附件5),协助农业等有关部门对消毒工作进行指导和效果评价。
疫区的饮用水应进行消毒处理,保证其微生物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对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
对病、死禽密切接触者及现场处理疫情的工作人员,可预防性投服神经胺酸酶抑制剂类药物。具体服用范围、剂量和服用时间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讨论、确定。
(七)开展大众健康宣传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
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在疫情发展不同阶段,通过对社会公众心理变化及关键信息的分析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策略,及时组织相应的科普宣传。
二、出现Ⅱ类疫情时采取的措施
出现Ⅱ类疫情时,除采取上述预防控制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病例的诊断与报告
1、国家对人禽流感疫情报告实行专报管理。自2004年2月5日起各地必须使用“国家疾病监测个案专报信息系统”报告发现的疑似或确诊病例。
2、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及所在医疗机构根据“人禽流感诊疗方案”进行诊断,发现人禽流感病例、疑似病例后,应按照《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附件6)规定的报告内容、方式、时限、程序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网络直报报告登录地址为:http://219.142.85.3,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登录帐号和密码已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中心统一制定下发。
3、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加强对人禽流感疫情报告工作的技术支持与指导的同时,须确保“国家疾病监测个案专报信息系统”的畅通运行。
(二)病例的隔离救治
按照“人禽流感诊疗方案”诊断为疑似和确诊病例后,立即送指定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
(三)疫点消毒处理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禽流感消毒技术方案》,组织、指导对疫点和病例活动范围内的污染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四)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按照《人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原则》(附件7),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进行个案调查、追溯可能的感染来源,开展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等方面的流行病学调查,填写《人禽流感病例个案调查表》进行网络直报。
(五)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
按照《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对病、死禽和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7天。
(六)实验室检测
市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和医务人员严格按照《人禽流感样品采集、运输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附件8)对病例进行标本采集、包装、运送。
三、出现Ⅰ类疫情时采取的措施
出现Ⅰ类疫情时,除采取上述预防控制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确定疫区,采取控制性措施(必要时封锁、停课、停工等);
(二)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7天,必要时,服用预防药物;
(三)在更大范围内加强人禽流感疫情监测
根据疫情扩散、波及的范围,参照《人禽流感疫情监测实施方案》,在更大的范围内有禽类接触史的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人禽流感疫情监测。
(四)专家委员会根据禽流感流行特征,人疫情发生情况,确定或调整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减少公共娱乐活动;限制公众聚会活动、旅游劝告;加强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人员集中的地区消毒措施;加强对学生、外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预防控制。
(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疫情控制结束的条件:
Ⅰ、Ⅱ类疫情:末例人禽流感病例治愈7天后,无新发病例出现,由专家评估委员会研究提议,省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结束本次疫情控制。
Ⅲ类疫情:感染发病禽鸟销毁、疫点环境经彻底消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禽密切接触者均结束医学观察后,由咸宁市专家评估委员会提议,赤壁市卫生局同意,可结束本次疫情控制。
第四部分 医疗救治
一、定点医院的设置
市指定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定点医院(蒲纺医院)同时作为人禽流感定点收治医院。
二、蒲纺医院要成立医疗救治专家小组,负责医疗救治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服从市紧急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指挥,作出快速反应,携带必须的医疗器械、药品及防护用具等及时赶赴现场,有效开展医疗救治,并做好医护人员的防护工作。
三、收治人禽流感病人的医院,必须成立以院长为核心的医疗救治小组,集中全院医疗技术力量,根据专家指导组提出的治疗原则,拟出最佳救治方案,迅速、有效地投入救治工作,收治禽流感病人的医院每日要及时向市卫生局报告病人病情和治疗情况。各医院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抗病毒药品等急救医疗药械。
四、收治禽流感病人的医院要加强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和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防止发生医院内感染。
第五部分 疫情监测、预警与通报
(一)疫情监测
市卫生局要建立人禽流疫情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系统,监测网络由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各类医院、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组成。各单位要建立疫病情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报告责任制,明确报告责任人,按照《人禽流疫情监测实施方案》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各类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汇总和上报,发现危险因素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疫情监测分为日常监测和应急监测。
1、日常监测
医疗机构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开展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每日上报前一天所发现的发热病例情况,包括门诊量、发现的发热病例数、需排查的留观病例数等疫情及疫情相关资料。
2、应急监测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负责对国内外人禽流发病动态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对本地人禽流疫情的发展做出预测、预报。
(2)二级以上医院作要建立感染性疾病科,设立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建立完善的预检分流程序,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对诊断为疑似人禽流病例的应做好登记、报告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病人分诊和隔离。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和《人禽流感疫情监测实施方案》开展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与报告。在发生禽流感或人禽流感疫情时,对有禽类接触史的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人禽流感疫情监测。在未发生禽流感或人禽流感疫情时,应根据疫情扩散、波及的范围,启动对有禽类接触史的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人禽流感疫情监测;或根据防治工作需要,将监测范围扩大到全市。
(3)市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坚持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疫情监测“日报告”、“零报告”和“有事即报”制度。
(4)已确认的人禽流感病例按卫生部《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规定的报告内容、方式、时限、程序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二)疫情报告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的人禽流感病例或疑似病例,要按照《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的规定进行网络报告。
2、医院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每日要汇总发热症状病例的监测信息,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定点收治医院负责对诊治的人禽流感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病情信息进行监测,每日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三)疫情通报
1、发生人禽流感疫情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农业部门,并向毗邻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2、市卫生局接到上级疫情通报后,应当及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3、接到毗邻地区疫情通报的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预防卫生机构,做好预防控制工作。
4、疫情报告、信息管理与发布
按卫生部《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执行。
第六部分 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市卫生局要组建扑灭人禽流感疫情处理的应急预备队,随时参加疫点或疫区病人的救治和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
二、技术保障
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完善人禽流感的监测、诊断等手段。必要时请省疾控中心专家指导或送国家指定实验室进行禽流感病毒分离鉴定和毒力测定。
三、物资保障
市卫生局要做好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储备应急器械、消毒药械、诊断试剂等。
四、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保障禽流感应急防疫物资、疫情处理业务、疫情监控等资金。
第七部分 附则
本预案适用于赤壁市区域范围内涉及人禽流感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各地情况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国家有关部门对人禽流感防制策略、防制技术方案有调整或禽流感病毒变异或对人禽流感流行规律的认识的深入时,市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中技术方案作相应调整
附件1:
《人禽流感诊疗方案(2005版)》
人禽流行性感冒(以下称人禽流感)是由禽甲型流感病毒某些亚型中的一些毒株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早在1981年,美国即有禽流感病毒H7N7 感染人类引起结膜炎的报道。1997年,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发生H5N1型人禽流感 ,导致6人死亡,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近年来,人们又先后获得了H9N2、H7N2、H7N3亚型禽流感病毒感染人类的证据,荷兰、越南、泰国、柬埔寨等国家相继出现了人禽流感病例。尽管目前人禽流感只是呈地区性小规模流行,但是,考虑到人类对禽流感病毒普遍缺乏免疫力以及人类感染H5N1型禽流感病毒后的高病死率,WHO认为该疾病可能是对人类存在潜在威胁最大的疾病之一。
一、病原学
禽流感病毒属正粘病毒科甲型流感病毒属。禽甲型流感病毒呈多形性,其中球形直径80~120nm,有囊膜。基因组为分节段单股负链RNA。依据其外膜血凝素(H)和神经氨酸酶(N)蛋白抗原性的不同,目前可分为16个H亚型(H1~H16)和9个N亚型(N1~N9)。禽甲型流感病毒除感染禽外,还可感染人、猪、马、水貂和海洋哺乳动物。感染人的禽流感病毒亚型为H5N1、H9N2、H7N7、H7N2、H7N3等,其中感染H5N1的患者病情重,病死率高。
禽流感病毒对乙醚、氯仿、丙酮等有机溶剂均敏感。常用消毒剂容易将其灭活,如氧化剂、稀酸、卤素化合物(漂白粉和碘剂)等都能迅速破坏其活性。
禽流感病毒对热比较敏感,但对低温抵抗力较强,65℃加热30分钟或煮沸(100℃)2分钟以上可灭活。病毒在较低温度粪便中可存活1周,在4℃水中可存活1个月,对酸性环境有一定抵抗力,在pH4.0的条件下也具有一定的存活能力。在有甘油存在的情况下可保持活力1年以上。
裸露的病毒在直射阳光下40~48小时即可灭活,如果用紫外线直接照射,可迅速破坏其活性。
二、流行病学
(一)传染源 主要为患禽流感或携带禽流感病毒的鸡、鸭、鹅等禽类,特别是鸡;野禽在禽流感的自然传播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二)传播途径 经呼吸道传播,也可通过密切接触感染的家禽分泌物和排泄物、受病毒污染的水等被感染,直接接触病毒毒株也可被感染。目前尚无人与人之间传播的确切证据。
(三)易感人群 一般认为,人类对禽流感病毒并不易感。尽管任何年龄均可被感染,但在已发现的感染病例中,13岁以下儿童所占比例较高,病情较重。
(四)高危人群 从事家禽养殖业者、在发病前1周内去过家禽饲养、销售及宰杀等场所者以及接触禽流感病毒感染材料的实验室工作人员为高危人群。
三、临床特征
(一)临床表现
1.潜伏期 根据对H5N1亚型感染病例的调查结果,潜伏期一般为1~3天,通常在7天以内。
2.临床症状 不同亚型的禽流感病毒感染人类后可引起不同的临床症状。感染H9N2亚型的患者通常仅有轻微的上呼吸道感染症状,部分患者甚至没有任何症状,感染H7N7亚型的患者主要表现为结膜炎;重症患者一般均为H5N1亚型病毒感染。患者呈急性起病,早期表现类似普通型流感。主要为发热,体温大多持续在39℃以上,热程1~7天,一般为3~4天,可伴有流涕、鼻塞、咳嗽、咽痛、头痛、肌肉酸痛和全身不适。部分患者可有恶心、腹痛、腹泻、稀水样便等消化道症状。重症患者病情发展迅速,可出现肺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肺出血、胸腔积液、全血细胞减少、肾功能衰竭、败血症、休克及Reye综合征等多种并发症。
3.体征 重症患者可有肺部实变体征等。
(二)实验室检查
1.外周血象 白细胞总数一般不高或降低。重症患者多有白细胞总数及淋巴细胞减少,并有血小板降低。
2.病毒抗原及基因检测 取患者呼吸道标本采用免疫荧光法(或酶联免疫法)检测甲型流感病毒核蛋白抗原(NP)、M1蛋白抗原及禽流感病毒H亚型抗原。还可用RT-PCR法检测禽流感病毒亚型特异性H抗原基因。
3.病毒分离 从患者呼吸道标本中(如鼻咽分泌物、口腔含漱液、气管吸出物或呼吸道上皮细胞)分离禽流感病毒。
4.血清学检查 发病初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抗禽流感病毒抗体滴度4倍或以上升高,有助于回顾性诊断。
(三)胸部影像学检查
H5N1亚型病毒感染者可出现肺部浸润。胸部影像学检查可表现为肺内片状影。重症患者肺内病变进展迅速,呈大片状毛玻璃样影及肺实变影像,病变后期为双肺弥漫性实变影,可合并胸腔积液。
(四)预后
人禽流感的预后与感染的病毒亚型有关,感染H9N2、H7N7、H7N2、H7N3者,大多预后良好;而感染H5N1者预后较差,据目前医学资料报告,病死率超过30%。
影响预后的因素还与患者年龄、是否有基础性疾病、治疗是否及时以及是否并发合并症等有关。
四、诊断与鉴别诊断
(一)诊断
根据流行病学接触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可作出人禽流感的诊断。流行病学接触史在诊断中具有重要意义。
1. 流行病学接触史
(1) 发病前1周内曾到过疫点,有感染禽流感病毒的可能。
(2) 与被感染的家禽及其分泌物、排泄物等有密切接触史者。
(3) 与禽流感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有患病的可能。
2. 诊断标准
(1)医学观察病例 有流行病学接触史,1周内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者。
与人禽流感患者有密切接触史,在1周内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者。
对于被诊断为医学观察病例者,医疗机构应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预警病例报告),并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
(2)疑似病例 有流行病学接触史和临床表现,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标本甲型流感病毒H亚型抗原检测阳性或核酸检测阳性者。
(3)确诊病例 有流行病学接触史和临床表现,从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标本中分离出特定病毒或采用RT-PCR法检测到禽流感H亚型病毒基因,且发病初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抗禽流感病毒抗体滴度4倍或以上升高者。
(二)鉴别诊断
临床上应注意与流感、普通感冒、细菌性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衣原体肺炎、支原体肺炎、肺炎型流行性出血热等疾病进行鉴别诊断。鉴别诊断主要依靠病原学检查。
五、治疗
(一)对疑似和确诊患者应进行隔离治疗。
(二)对症治疗 可应用解热药、缓解鼻粘膜充血药、止咳祛痰药等。儿童忌用阿司匹林或含阿司匹林以及其它水杨酸制剂的药物,避免引起儿童Reye综合征。
(三)抗病毒治疗 应在发病48小时内试用抗流感病毒药物。
1. 神经氨酸酶抑制剂 奥司他韦(Oseltamivir ,达菲)为新型抗流感病毒药物,实验室研究表明对禽流感病毒H5N1 和H9N2有抑制作用,成人剂量每日150mg, 儿童剂量每日3mg/kg,分2次口服,疗程5天。
2. 离子通道M2阻滞剂 金刚烷胺(Amantadine)和金刚乙胺(Rimantadine) 可抑制禽流感病毒株的复制,早期应用可能有助于阻止病情发展、减轻病情、改善预后,但某些毒株可能对金刚烷胺和金刚乙胺有耐药性。金刚烷胺成人剂量每日100~200mg,儿童每日5mg/kg,分2次口服,疗程5天。肾功能受损者酌减剂量。治疗过程中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和胃肠道副作用。老年患者及孕妇应慎用,哺乳期妇女、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金刚乙胺的毒副作用相对较轻。
(四)中医药治疗
1、辨证论治
(1)轻证 毒犯肺胃
症状:发热,恶寒,咳嗽,少痰,咽痛,头痛,肌肉关节酸痛,部分患者伴有恶心,呕吐,腹泻,舌苔白、白腻或黄腻,脉浮滑数。
病机:疫毒之邪袭于肺胃,致肺胃蕴邪,肺失宣肃,胃肠失和,湿热壅滞。
治法:清热解毒,宣肺化湿,调和胃肠。
参考处方:
桑 叶 菊 花 炒杏仁 黄 连
连 翘 知 母 生石膏 藿 香
佩 兰 苍 术 姜半夏 芦 根
加减:口干者加沙参;
咳嗽甚者加枇杷叶、浙贝母;
苔腻甚者加草果;
恶心呕吐者加竹茹、苏叶;
腹泻者去知母,加马齿苋。
(2)重证 疫毒壅肺,内闭外脱
症状:高热,寒战,咳嗽,少痰难咯,胸痛,憋气喘促,口唇紫暗,或心悸,四末不温,冷汗淋漓,躁扰不安,甚则神昏谵语,舌暗红苔黄腻或灰腻,脉细数或脉沉细欲绝。
病机:疫毒之邪壅肺,热毒壅盛,故高热,寒战;肺失宣降,故喘息憋气;痰瘀闭肺,肺气欲绝,故呼吸极度困难,喘息气促,阳气欲脱,可见心悸、心慌,四末发冷,冷汗淋漓等。
治法:清肺解毒,扶正固脱。
参考处方:
炙麻黄 生石膏 炒杏仁 知 母
川贝母 鱼腥草 黄 芩 葶苈子
虎 杖 西洋参 山萸肉 炙甘草
加减:
高热、神志恍惚,甚则神昏谵语者上方送服安宫牛黄丸(或胶囊),也可选用清开灵、醒脑静、鱼腥草注射液。
肢冷、汗出淋漓者去川贝母,加桂枝、干姜、炮附子、煅龙骨、煅牡蛎,注射剂可选用生脉注射液、参麦注射液、参附注射液、黄芪注射液等。
口唇紫绀加三七、益母草、黄芪、当归尾;
苔黄腻甚者加藿香、佩兰、黄连。
2、中成药应用 应当辨证使用口服中成药或注射剂,可与中药汤剂配合应用。
(1)解表清热类:可选用柴银口服液、银黄颗粒等。
(2)清热解毒类:可选用双黄连口服液、清热解毒口服液(或颗粒)等。
(3)清热开窍类:可选用安宫牛黄丸(或胶囊)、清开灵口服液(或胶囊)等。
(4)清热祛湿类:可选用藿香正气丸(或胶囊)、葛根芩连微丸等。
以上4类均可选用清开灵注射剂、醒脑净注射液、鱼腥草注射剂、双黄连粉针剂等。
(5)扶正固脱类:可选用生脉注射液、参麦注射液、参附注射液、黄芪注射液等;也可配合使用生脉饮口服液、百令胶囊、金水宝胶囊等。
(五)加强支持治疗和预防并发症 注意休息、多饮水、增加营养,给易于消化的饮食。密切观察,监测并预防并发症。抗菌药物应在明确继发细菌感染时或有充分证据提示继发细菌感染时使用。
(六)重症患者的治疗 重症患者或发生肺炎的患者应入院治疗,对出现呼吸功能障碍者给予吸氧及其他相应呼吸支持,发生其它并发症的患者应积极采取相应治疗。
六、预防
(一)加强禽类疾病的监测。动物防疫部门一旦发现禽流感疫情,应立即通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职业暴露人员做好防护工作。
(二)加强对密切接触禽类人员的监测。与家禽或人禽流感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一旦出现流感样症状,应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集病人标本并送至指定实验室检测,以进一步明确病原,同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有条件者可在48小时以内口服神经氨酸酶抑制剂。
(三)严格规范收治禽流感患者医疗单位的院内感染控制措施。接触人禽流感患者应戴口罩、戴手套、戴防护镜、穿隔离衣。接触后应洗手。具体的消毒隔离措施和专门病房的设置应参照执行卫生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诊疗方案》的相关规定。
(四)加强检测标本和实验室禽流感病毒毒株的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范,防止实验室的感染及传播。
(五)注意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吃未熟的肉类及蛋类等食品;勤洗手,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药物预防 对密切接触者必要时可试用抗流感病毒药物预防,或采用中医药方法辨证施防。
附件2:《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
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
2003年底以来,我国部分省市以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相继出现禽流感疫情,并在一些国家出现了禽流感病禽的密切接触中感染禽流感。为了更好地判定和处理禽流感的密切接触者,加强对其及时、科学的管理,预防控制禽流感疫情在人间的发生和传播,根据目前对禽流感的初步认识,制订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
一、判定标准
(一)禽流感病或死禽密切接触者
1.饲养、贩卖、屠宰、加工病禽或死禽的人员;
2.捕杀、处理病或死禽,未按相应规范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
3.直接接触病或死禽及其排泄物、分泌物等其他相关人员。
(二)禽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与出现症状后的病人或疑似病人共同生活、居住、护理或直接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和体液的人员。
二、处理原则
1.医学观察期限暂定为7天(参照人流感潜伏期,自最后接触病禽、死禽或病人、疑似病人之日算起),观察期间不限制医学观察对象的活动,但观察对象活动范围需在动物禽流感疫区范围内(疫点周围3公里)。
2.告知禽流感的临床特点、传播途径及相关防治知识。
3.观察期间,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人员每日对密切接触者测试1次体温,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填写《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附表1),并按《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统计日报表》(附表2)每日上报到县级疾控机构。各级疾控机构每日按《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每日统计汇总表》(附表3)汇总,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每日12时将前1日附表3上报卫生部。
4.对出现异常临床表现(体温≥38℃伴咳嗽或咽痛等症状)的,应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见《人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并按照《人禽流感诊疗方案》进行诊断治疗。
5.当出现禽流感疫情在人与人之间传播时,对密切接触者应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附件3:《禽流感职业暴露人员防护指导原则(试行)》
禽流感职业暴露人员防护指导原则
一、防护用品
禽流感职业暴露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
1.防护服:一次性使用的防护服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19082-2003。
2.防护口罩: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3-2003。
3.防护眼镜:视野宽阔,透亮度好,有较好的防溅性能,弹力带佩戴。
4.手套: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或橡胶手套。
5.鞋套:为防水、防污染鞋套。
6.长筒胶鞋
7.医用工作服
8.医用工作帽
二、防护用品的穿脱顺序
1.穿戴防护用品顺序
步骤1:戴口罩,一只手托着口罩,扣于面部适当的部位,另一只手将口罩带戴在合适的部位,压紧鼻夹,紧贴于鼻梁处。在此过程中,双手不接触面部任何部位。
步骤2:戴帽子,戴帽子时注意双手不接触面部。
步骤3:穿防护服。
步骤4:戴上防护眼睛,注意双手不接触面部。
步骤5:穿上鞋套或胶鞋。
步骤6:戴上手套,将手套套在防护服袖口外面。
2.脱掉防护用品顺序
步骤1:摘下防护镜,放入消毒液中。
步骤2:脱掉防护服,将反面朝外,放入黄色塑料袋中。
步骤3:摘掉手套,一次性手套应将反面朝外,放入黄色塑料袋中,橡胶手套放入消毒液中。
步骤4:将手指反掏进帽子,将帽子轻轻摘,反面朝外,放入黄色塑料袋中。
步骤5:脱下鞋套或胶鞋,将鞋套反面朝外,放入黄色塑料袋中,将胶鞋放入消毒液中。
步骤6:摘口罩,一手按住口罩,另一只手将口罩带摘下,放入黄色塑料袋中,注意双手不接触面部。
三、分级防护原则
各级医务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他有关人员在医院或疫点、疫区进行禽流感防治工作时,应遵循以下防护原则:
1.一级防护
1)适用范围
①对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及病死禽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和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
②对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疫点除外)的家禽进行捕杀和无害化处理及对禽舍和其它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的人员。
2)防护要求
①戴16层棉纱口罩(使用四小时后,消毒更换),穿工作服,戴戴工作帽和乳胶手套。
②对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的家禽宰杀和无害化处理,进行预防性消毒的人员还应戴防护眼睛、穿长筒胶鞋、带橡胶手套。
③每次实施防治处理后,应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2.二级防护
1)适用范围
①进入医院污染区的人员;采集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咽拭子的人员;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的人员;处理病人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病人尸体的人员以及转运病人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②对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
③在疫点内对禽流感染疫动物进行标本采集、捕杀和无害化处理以及进行终末消毒的人员。
2)防护要求
①穿普通工作服、戴工作帽、外罩一层防护服、戴防护眼镜和防护口罩(离开污染区后更换),戴乳胶手套、穿鞋套。进行家禽的宰杀和处理时,应戴橡胶手套,穿长筒胶鞋。
②每次实施防治处理后应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方法同一级防护。3.三级防护
1)适用范围
确定禽流感可由人传染人时,对病人实施近距离治疗操作例如气管插管、气管切开的医务人员。
2)防护要求
除按二级防护要求外,将口罩、防护眼镜换为全面型呼吸防护器(符合N95或FFP2级标准的滤料)。
四、对手清洗和消毒的要求和方法
1.对洗手的要求
(1)接触确诊禽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前后;
(2)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和被污染的物品后
(3)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穿戴防护用品前、脱掉防护用品后;
(4)在同一病人身上,从污染操作转为清洁操作之间;
(5)戴手套之前,摘手套之后。
2.对手消毒的要求
(1)接触每例确诊禽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之后;
(2)接触感染的伤口和血液、体液、排泄物和分泌物之后;
(3)离开隔离病房、ICU等污染区域脱掉防护用品后;
(4)接触被禽流感病毒污染的物品之后。
3.标准洗手方法
标准洗手方法:
1.掌心对掌心搓擦
2.手指交错掌心对手背搓擦
3.手指交错掌心对掌心搓擦
4.两手互握互搓指背
5.拇指在长中转动搓擦
6.指尖在掌心中搓擦
4.手消毒的方法
手消毒可用0.3—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剂(异丙醇类、洗必泰-醇、新洁尔灭-醇、75%酒精等消毒剂)揉搓作用1—3分钟。
附件4:《人禽流感疫情监测实施方案》
人禽流感疫情监测实施方案
为及时发现人间可能感染的禽流感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策略和措施,特制订此监测方案,此项监测工作只在有动物禽流感疫情发生的省份开展。
一、监测目的
1.早期发现可能的人禽流感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公共卫生措施,预防可能出现的人禽流感疫情传播蔓延。
2.了解当地监测时间段内流感流行毒株的变化情况。
二、监测范围及时限
发生禽流感疫情的县(区),发现禽流感疫情后连续监测1个月。
三、监测病例定义
1.体温≥38℃,伴有咳嗽或咽痛,并且发病前1周内有禽类接触史的病例。
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四、监测点设立
在疫情发生所在县中选择县人民医院、县儿童医院(无儿童医院,可选择有儿科诊疗科室的其他综合医院)以及疫情涉及乡(镇)辖区内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作为监测单位。
五、监测工作内容
发现和报告符合监测病例定义的病例,并对监测病例采样进行血清学和病原学检测。
1.参加监测科室所有涉及监测病例诊疗的科室均要参加监测工作。
2.监测病例报告监测点发现监测病例,做好相关登记,并立即电话报告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机构每周一上午10:00前将上周的监测病例汇总表上报县(区)疾病控制中心。
3.采样(1)采样责任人:县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承担本院监测病例的采样工作,县(区)疾病控制专业人员负责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监测病例的采样。所有标本采集一式二份,并填写"人禽流感监测病例采样登记表"。
(2)样本运送的时间要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将样本运送到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运送的时间要求:有条件的地区,样本于采样后24小时内送到;无条件的地区,样本集中保存在县疾病控制中心的-20℃以下的冰箱里,于采样后48小时内送到。
(3)样本采集的种类、时间、运送、保存和检测,按照《人禽流感实验室检测技术方案》操作。
各省级实验室禽流感病毒检测结果阳性,或发现无法鉴定的流感毒株,应立即将原始标本及分离物送国家流感中心进一步复核、确认。
4.疫情报告一旦发现人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按照《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进行疫情报告。
各地在完成监测工作后,要及时写出监测报告,对原始资料保存归档,省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对监测工作开展评价工作。
附件5:
禽流感消毒技术方案
一、消毒原则
消毒工作应在疫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进行。对必须消毒的对象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消毒工作应避免盲目,如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可以使污染物品无害化时,可以不进行消毒处理。
1、仅出现动物禽流感疫情
各级疾病控制机构应该配合农业部门开展工作,指导现场消毒,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1)对死禽和宰杀的家禽、禽舍、禽粪进行终末消毒;
(2)对划定的动物疫区内禽类密切接触者,在停止接触后应对其及其衣物进行消毒;
(3)对划定的动物疫区内的饮用水应进行消毒处理,对流动水体和较大的水体等消毒较困难者可以不消毒,但应严格进行管理。
(4)对划定的动物疫区内可能污染的物体表面在出封锁线时进行消毒;
(5)必要时对禽舍的空气进行消毒。
2、出现人禽流感疫情
发生人禽流感疫情时,各级疾病控制中心除应协助农业部门针对动物禽流感疫情开展消毒工作,进行消毒效果评价外,还应对疫点和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或可能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1、加强对人禽流感疫点、疫区现场消毒的指导,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2、对病人的排泄物、病人发病时生活和工作过的场所、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行消毒;
3、对病人诊疗过程中可能的污染既要按肠道传染病又要按呼吸道传染病的要求进行消毒。
二、消毒方法
消毒工作应该由进行过培训有现场消毒经验的人员进行,掌握消毒剂的配制方法和消毒器械的操作方法,针对不同的消毒对象采取相应的消毒方法。
1、禽舍、厕所和病家的地面、墙壁、门窗
0.1%过氧乙酸溶液或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泥土墙吸液量为150ml/m2~300ml/m2,水泥墙、木板墙、石灰墙为100ml/m2,地面喷药量为200ml/m2~300ml/m2。以上消毒处理,作用时间应不少于60min。
2、纺织品
耐热、耐湿的纺织品可煮沸消毒30min,或用25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不耐热的纺织品可采取过氧乙酸薰蒸消毒。消毒时,将欲消毒衣物悬挂在密闭空间,按每立方米用15%过氧乙酸7ml(1g/m3),放置瓷或玻璃容器中,加热薰蒸2h。
3、动物及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和呕吐物
稀薄者,每1000ml可加漂白粉50g,搅匀放置2h。尿液每1000ml加入漂白粉5g混匀放置2h。成形粪便可用20%漂白粉乳剂2份加于1份粪便中,混匀后,作用2h。对厕所和禽舍的粪便可以集中消毒处理时,可按粪便量的1/10加漂白粉,搅匀加湿后作用24h。
3、餐(饮)具
首选煮沸消毒15 min,也可用0.1%过氧乙酸溶液或500 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20min后,再用清水洗净。
4、食物
生吃的瓜果、蔬菜类可用0.1%过氧乙酸溶液浸泡10min。病人的剩余饭菜不可再食用,煮沸30min,或用20%漂白粉乳剂浸泡2h,也可焚烧处理。
5、盛排泄物或呕吐物的容器
可用1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或0.2%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 min,浸泡时,消毒液要漫过容器。
6、家用物品、家俱
可用0.1%过氧乙酸溶液或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喷洒或擦洗消毒。
7、手与皮肤
用0.5%碘伏溶液(含有效碘5 000 mg/L)或0.5%氯己定醇溶液涂擦,作用1min~3min。也可用75%乙醇或0.1%苯扎溴铵溶液浸泡1 min~3min。
8、人与动物尸体
动物尸体应焚烧或喷洒消毒剂后在远离水源的地方深埋,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水源。病人尸体宜尽快火化。
9、运输工具
车、船内外表面和空间可用0.1%过氧乙酸溶液或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至表面湿润,作用60min。10、垃圾
可燃物质尽量焚烧,也可喷洒10000 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作用60 min以上。消毒后深埋。
11、污水
对小水体的污水每10 L加入1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溶液10 ml,或加漂白粉4 g。混匀后作用1.5h~2h,余氯为4mg/L~6 mg/L时即可。较大的水体应加强管理,疫区解除前严禁使用。
12、饮用水
对疫区的饮用水应进行消毒处理,保证其微生物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3、空气
房屋经密闭后,对细菌繁殖体和病毒的污染,每立方米用15%过氧乙酸溶液7 ml(1g/m3),放置瓷或玻璃器皿中加热蒸发,薰蒸1h,即可开门窗通风。或以0.5%过氧乙酸溶液(8ml/m3)气溶胶喷雾消毒,作用30min。
三、评价原则
1、过程评价
是否在发现疫情后及时对所有必须消毒的物体按规定的方法采取了有效的消毒措施。
2、效果评价
实验条件允许时,可以按照《消毒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效果评价,当消毒前后自然菌的杀灭率≥90%时可以认为消毒合格。
附件6:《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
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
一、总则
(一)目的
1、提高人禽流感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人禽流感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人禽流感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订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按照“网络直报,逐级审核,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军队、武警、铁路、交通、民航、厂矿企业、学校等部门和系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负其责,实施人禽流感的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
二、疫情报告
人禽流感疫情报告实行专病报告管理,已发现人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县(区),须以县为单位实行人禽流感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一)疫情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检疫人员、疾病控制人员及个体开业医生和疾病管理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
责任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人禽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应依法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立即通过电话、传真或计算机网络向所在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2、义务报告单位和报告人:除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二)报告内容
《传染病报告卡》和《人禽流感病例个案调查表》。
(三)报告要求
各省人禽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由卫生部组织核实、确认。
1、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
(1)医疗保健机构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医务人员在接诊、收治人禽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人时,无论患者是否为本地户籍,应立即向医院指定部门报告。
发现人禽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医生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对转院病人或再次就诊病人应注明前几次接诊医院,应立即通过电话、传真或计算机网络向当地和病人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同时寄送《传染病报告卡》。如通过网络直报则勿需再寄送传染病报告卡。
(2)当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痊愈出院或死亡时,应将病人的诊断、转归等情况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由网络直报人员,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对原报告卡及时作出订正和转归报告。
(3)人禽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转院报告
人禽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发生转院时,网络直报人员需将《传染病报告卡》随病人一并转出,并通知接受转入患者的医疗保健机构,在网络直报系统中,对转出单位已报告的患者信息进行接管确认。如转入患者的医疗保健机构不具备上网条件,该患者的信息由所在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代为处理。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专线或其它方式,登录http://211.167.248.17:8080网址进入《国家疾病监测个案专报系统》,对经国家确认后的人禽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逐级进行审核。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后,立即将《人禽流感病例个案调查表》进行网络直报。
省、地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切实加强对人禽流感疫情报告工作的技术支持与指导,确保《国家疾病监测个案专报信息系统》畅通运行。
(四)报告程序和时限
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在接诊人禽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城镇应于2小时、农村应于6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和计算机网络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2、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于2小时上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五)疫情报告的种类
1、病例的初次报告:人禽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初次报告,以最快方式将《传染病报告卡》的发病卡寄送当地县(区、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网络直报可不再寄送传染病报告卡。
病例的初次报告在网络直报系统中属于原始报告,要求网络直报人员及时、快速上报;若发现录入有错,应及时进行修改。只有当报告卡从省级上报国家时,该报告卡的信息才参与统计,此后只能对传染病报告卡进行订正。
2、病例的订正报告:责任报告人对已报告人禽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诊断进行动态订正的报告。包括疑似病例转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转排除、确诊病例转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转排除。要求责任报告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订正卡并寄送《传染病报告卡》的订正卡。
通过网络直报订正可不再寄送传染病订正卡。只需修改“疾病名称”,要求完整和准确。每订正一次,收卡时间将自动改为修改订正当天时间。疑似病例转确诊病例,订正时直接将疾病名称改为“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排除,订正时直接将疾病名称改为“其他疾病”;确诊病例转疑似病例,订正时直接将疾病名称改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排除,订正时直接将疾病名称改为“其他疾病”或“××传染病”。
3、转归报告:责任报告人对人禽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治愈出院、转院以及死亡等情况的报告,同时寄送《传染病报告卡》的转归卡。转归报告在疫情直报系统中,只需在上报的《传染病报告卡》的转归卡中,填写“出院日期”或“死亡日期和死亡收卡日期”,要求完整和准确。每订正一次,收卡时间将自动改为当天时间。
4、跨地区疫情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在调查核实后及时电话通知现住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将《传染病报告卡》、《人禽流感病例个案调查表》复印件,通过传真或计算机网络直报系统等方式传送上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便进行疫点消毒,追查和管理密切接触者。
5、几种特殊情况的报告
(1)人禽流感病例死于其它传染病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同时发生两种以上传染病时,须分别填写两张传染病报告卡,一张为人禽流感报告卡,另一张为其它传染病的死亡报告卡。
(2)人禽流感病例死于其它疾病:
– 非传染病不作为报告管理的范畴,因此人禽流感死于其它疾病可不作订正。
(3)其他疾病转为人禽流感:
按诊断为人禽流感的时间报告《传染病报告卡》。
6、疫情日报和“零”报告:指在人禽流感流行期间,根据卫生部要求,每日上午10时前将过去24小时的人禽流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病、转归等情况汇总,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包括“零”病例的报告。
7、流动人口疫情信息报告与交流:
流动人口中疫情病例的疫情报告、登记和统计由诊治地负责。
(1)发现外地(县级辖区以外的任何地区)来本地就医的人禽流感病人、疑似病人,或者发现本地病人在潜伏期(暂定为发病前7天,下同)内或发病后有异地旅行史,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在调查核实后24小时内,电话通知患者在潜伏期内和发病后曾居住或旅行停留过的地区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将《传染病报告卡》、《人禽流感病例个案调查表》复印件,通过传真或计算机网络等方式传送上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发现外籍和港、澳、台地区的患者,或有国外和港、澳、台地区旅行史的内地患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应按前述“病例的初次报告”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要求报告卫生部,由卫生部或卫生部授权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通报相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
(2)发现人禽流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离开现管理地,现管理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立即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通知其到达地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沿途有关交通、铁路、民航部门。
(六)报告方式
1、县及县级以上医院及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通过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的登录帐号(用户ID)和密码进行网络直报,报告内容包括首次病例报告、订正报告和转归报告。所填写的《传染病报告卡》由本院防保科存档备查。
2、暂无条件进行网上直报的乡镇卫生院,应通过最快方式将《传染病报告卡》上报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填写《人禽流感病例个案调查表》,并通过录入网络直报,报送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七)疾病报告卡的填写
采用现行的《传染病报告卡》,包括发病卡、订正卡(订正诊断)、死亡卡(转归卡)的填报,疾病名称在病种栏空格处填写疑似或确诊禽流感。
三、通报与公布
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四、信息系统的管理
(一)《国家疾病监测个案专报信息系统》是人禽流感疫情监测和报告的主要信息支持系统。
(二)网络管理与维护
1、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网络运行、数据库维护、信息安全、技术培训及指导、对全国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与报告。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网络管理、使用及维护,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对信息报告系统的管理。对医疗保健机构提供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附件7: 人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
人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
自2003年12月中旬以来,亚洲部分国家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并迅速扩散蔓延,越南和泰国还发现了人禽流感感染病例。我国目前虽无人禽流感病例,但也已在多个省份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疫情。为了做好人禽流感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为预防和控制人禽流感病例的发生和传播提供科学依据,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1. 核实诊断;
2.调查可能的传染源、传播途径及其影响因素;
3.为疫情的预防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对象
1.人禽流感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
2.人禽流感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3.可疑禽流感病、死动物的密切接触者;
4.禽流感发生的相关基础资料。
人禽流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判定标准参见“人禽流感诊疗方案”,密切接触者的判定标准参见“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
三、调查内容和方法
1.禽流感疫情发生地禽鸟类动物及其发病情况收集
在人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中,应注意收集与人禽流感发生有关的动物养殖及发病情况,包括当地禽鸟类等动物的饲养情况(种类、数量、饲养方式等),交易市场(含集贸市场)或养殖场情况(种类、数量、分布等),近期发生禽流感或发生禽鸟类病、死情况等。
2.人禽流感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
在出现人禽流感疫情时,应对所有的人禽流感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一般情况、发病和就诊情况、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暴露因素和密切接触者情况、转归等。详见附表“人禽流感病例个案调查表”。
3.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
在对病例个案调查的基础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应确定禽流感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和可疑病、死禽的密切接触者,开展追踪调查。具体内容见“禽流感密切接触者的判定标准及处理原则”。
4.调查方法
禽鸟类动物及其发病情况资料主要从农业、工商等部门获取,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补充调查得到。
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的调查,应尽可能直接对病人或密切接触者进行访视和询问。如因病人病情较重、死亡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调查,或当病人提供的资料不详或有疑问时,可通过其亲友、医生、同事或其他知情者进行调查或核实。
四、调查要求和注意事项
1.调查者
应由经过培训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
2.调查时间
禽流感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应在疫情报告后迅速开展,并根据病例个案调查表填写内容完整性、病人转归情况等,及时进行补充调查,完善调查表中的相关信息。
3.调查者的防护
按照“禽流感职业暴露人员防护指导原则”进行防护。
4.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在开展调查的同时,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具体参见“人禽流感疫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和“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对所有的病人和疑似病人采集鼻拭子或含漱液、血清以及死亡病例的尸检肺组织、气管分泌物等标本。具体要求参见“禽流感实验室检测技术方案”。
5. 资料的管理和利用
①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个案专报信息系统”,对人禽流感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进行计算机个案化管理和网络化传输。
②加强对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的质量控制和分析。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应指定流调审核人员,负责流行病学调查的指导、质量控制和流调资料的审核,及时对调查资料进行分析,并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疫情调查和控制工作。
③疫情调查处理结束后,应及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并将流行病学调查原始资料、汇总分析结果、调查报告及时整理归档。
附件8:《人禽流感样品采集、运输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
禽流感实验室检测技术方案
人禽流感样品采集、运输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
一、实验室网络设置
实验室网络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国家流感中心和省级流感实验室两级组成。
二、实验室条件及生物安全操作的要求
1.省级流感实验室实验条件及生物安全的操作要求
(1)实验生物安全要求:安全Ⅱ级+(BSL-2级+)或安全Ⅲ级(BSL-3级)。
(2)特异性H5的RT-PCR病毒核酸检测、血清学检测中用到的血凝抑制实验(HI)可以在安全Ⅱ级+(BSL-2级+)实验室里操作。
(3)特异性H5的RT-PCR病毒核酸检测在安全Ⅱ级+(BSL-2级+)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柜里提取病毒的核酸,进行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要求请参照国家有关核酸检测要求的规定。
(4)微量中和实验、特异性H5的RT-PCR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采样标本的病毒分离、尸检标本的检测必须在安全Ⅲ级(BSL-3级)实验室里操作。
(5)省级流感实验室实验条件:具备进行禽流感相关临床标本初筛所需的生物安全柜、离心机、PCR仪、电泳仪、紫外线检测仪等配套设备。
2.国家流感中心实验生物安全要求:生物安全Ⅱ级+(BSL-2级+)和生物安全Ⅲ级(BSL-3级)实验室。
3.省级流感实验室职责
(1)禽流感采样标本的临床标本特异性H5的RT-PCR病毒核酸检测;
(2)禽流感H5的血清学检测工作;
(3)特异性H5的RT-PCR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标本的病毒分离必须在生物安全Ⅲ级(BSL-3级)实验室;
(4)没有生物安全Ⅲ级(BSL-3级)实验室的,将标本送国家流感中心做病毒的分离工作。
4.国家流感中心实验室职责
(1)国家流感中心设立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流感室;
(2)对各省报告的禽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复核、确认;
(3)对不具备禽流感病毒分离条件的省份送检标本的检测、分离和确认;
(4)对需要做微量中和实验的血清标本进行微量中和试验;
(5)对各省级实验室检测人员的培训;
(6)对各省级流感实验室的质量控制。
三、原始标本采集
1.标本采集人员医疗机构的医生、护士或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负责标本采集并填写标本登记表,标本采集人员按照《禽流感职业暴露人员防护原则》做好个人防护。
2.标本采集种类和时限
(1)采集标本的种类:疑似禽流感患者的咽、鼻拭子或含漱液、血清以及死亡病例的尸检肺组织、气管分泌物。
(2)采集标本时间:
1)咽、鼻拭子或含漱液在发病的头3天采集;
2)急性期血清在发病后7天内采集,恢复期血清在发病后2~4周采集;
3)尸检标本尸检时采集。
3.标本的运送所有采集的标本应在医院采集时立即分装,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单独保存,以备复核。采集的标本若不能在24小时内送达,则应尽快在-70℃以下保存。无-70℃条件的需在-20℃冰箱短时间暂存,并尽快联系递送标本。
4.标本采集的方法详见国标《流行性感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四、送流感中心的标本包装、运送与接收
1.标本的包装
(1)标本必须放在大小适合的带螺旋盖内有橡胶圈的塑料管里,拧紧。
(2)将密闭后的标本放入大小适合的塑料袋内密封;每袋装一份标本。
(3)直接在塑料管上用油性记号笔写明样本的种类、采样时间、编号、姓名,同时也将标本有关信息填在禽流感人体标本送检登记表,连同塑料管用另一塑料袋内密封。
(4)将装标本的密封袋放入专用运输箱内(或疫苗冷藏包),放入冰排,然后以柔软物质填充,内衬具吸水和缓冲能力的材料。同一患者2份以上的密封标本,可以放在同一个塑料袋内再次做密封。若将进行病毒分离,可将密封好的装有标本的容器直接放入液氮运输罐内运输。所有容器必须印有生物危险标识。
2.标本运送
(1)航空或铁路运送。
(2)专人专车运送:主要用于近距离样品运送。
3.标本的接收
(1)各省级中心实验室应公布标本接收联系方式,并实行24小时标本接收制;
(2)国家实验室标本接收需送国家流感中心实验室检测的原始标本、病毒分离物、可疑阳性标本、血清等,填写标本送检登记表,在低温保存条件下,于24小时内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流感中心进行复核。国家流感中心标本接收联系方式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地址:北京市宣武区迎新街100号,联系人:郭元吉、王敏,联系电话:010-63534632,010-63581337,传真:(010)63534632。
五、标本检测方法
1.禽H5病毒核酸检测材料:疑似禽流感患者的咽、鼻拭子或含漱液,死亡病例的尸检肺组织、气管分泌物。
方法:RT-PCR,用于禽H5亚型流感病毒的快速检测、测序及排除工作。
试剂:特异性H5及甲型流感病毒的引物、病毒RNA提取试剂盒、逆转录酶、TaqDNA聚合酶等试剂,建议使用德国QIAGEN的RneasyMiniKit(病毒核酸提取)和QIAquickGelExtractionKit(PCR产物纯化)产品。
2.病毒分离及鉴定材料:疑似禽流感患者的咽、鼻拭子或含漱液,死亡病例的尸检肺组织、气管分泌物。
方法:采用鸡胚和MDCK细胞分离方法,血凝及血凝抑制试验(HAI)具体方法详见国标《流行性感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经特异性H5RT-PCR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采样标本的病毒分离及鉴定工作必须在安全Ⅲ级(BSL-3级)实验室里操作。
试剂:鸡胚接种采用SPF鸡胚,MDCK细胞等。
3.疑似病例的血清学检测材料:疑似病例的急性期和恢复期的双份血清。
方法:血凝抑制实验具体方法详见国标《流行性感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试剂:H5灭活病毒。
4.微量中和试验材料:疑似病例的急性期和恢复期的双份血清试剂:H5活病毒,必须在生物安全Ⅲ级(BSL-3级)实验室里操作。
六、检测结果的确认
以下情况的原始标本及分离物送国家流感中心检测、复核、确认。
1.标本分离物血凝实验(HA)阳性,同时H5血凝抑制试验(HI)阴性,H5的RT-PCR检测阳性。
2.标本分离物血凝实验(HA)阳性,同时H5血凝抑制试验(HI)阳性或H5的RT-PCR检测阳性。
3.标本分离物血凝实验(HA)阳性,同时H5的RT-PCR检测阳性。
4.病人恢复期血清比急性期血清的H5抗体有4倍或以上增高。
5.标本分离阳性,H5血凝抑制试验阴性,并已排除了是当前流行的甲、乙型毒株的可能。
七、检测结果报告
一般情况下,实验室收到的样本立即进行实验,并于收到标本后24小时内出具RT-PCR检测报告,3~5天出具病毒分离培养结果,于分离到病毒后的3~5天出具流感病毒的血凝抑制结果,微量中和实验须3~5天完成。
当实验过程中出现不可预测情况或意外事件,影响了按时出具报告时,应及时报告和说明。
禽流感实验室检测技术方案
发布时间04年03月11日 11时39分
一、实验室网络设置
实验室网络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国家流感中心和省级流感实验室两级组成。
二、实验室条件及生物安全操作的要求
1.省级流感实验室实验条件及生物安全的操作要求
(1)实验生物安全要求:安全Ⅱ级+(BSL-2级+)或安全Ⅲ级(BSL-3级)。
(2)特异性H5的RT-PCR病毒核酸检测、血清学检测中用到的血凝抑制实验(HI)可以在安全Ⅱ级+(BSL-2级+)实验室里操作。
(3)特异性H5的RT-PCR病毒核酸检测在安全Ⅱ级+(BSL-2级+)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柜里提取病毒的核酸,进行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要求请参照国家有关核酸检测要求的规定。
(4)微量中和实验、特异性H5的RT-PCR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采样标本的病毒分离、尸检标本的检测必须在安全Ⅲ级(BSL-3级)实验室里操作。
(5)省级流感实验室实验条件:具备进行禽流感相关临床标本初筛所需的生物安全柜、离心机、PCR仪、电泳仪、紫外线检测仪等配套设备。
2.国家流感中心实验生物安全要求:生物安全Ⅱ级+(BSL-2级+)和生物安全Ⅲ级(BSL-3级)实验室。
3.省级流感实验室职责
(1)禽流感采样标本的临床标本特异性H5的RT-PCR病毒核酸检测;
(2)禽流感H5的血清学检测工作;
(3)特异性H5的RT-PCR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标本的病毒分离必须在生物安全Ⅲ级(BSL-3级)实验室;
(4)没有生物安全Ⅲ级(BSL-3级)实验室的,将标本送国家流感中心做病毒的分离工作。
4.国家流感中心实验室职责
(1)国家流感中心设立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流感室;
(2)对各省报告的禽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复核、确认;
(3)对不具备禽流感病毒分离条件的省份送检标本的检测、分离和确认;
(4)对需要做微量中和实验的血清标本进行微量中和试验;
(5)对各省级实验室检测人员的培训;
(6)对各省级流感实验室的质量控制。
三、原始标本采集
1.标本采集人员医疗机构的医生、护士或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负责标本采集并填写标本登记表,标本采集人员按照《禽流感职业暴露人员防护原则》做好个人防护。
2.标本采集种类和时限
(1)采集标本的种类:疑似禽流感患者的咽、鼻拭子或含漱液、血清以及死亡病例的尸检肺组织、气管分泌物。
(2)采集标本时间:
1)咽、鼻拭子或含漱液在发病的头3天采集;
2)急性期血清在发病后7天内采集,恢复期血清在发病后2~4周采集;
3)尸检标本尸检时采集。
3.标本的运送所有采集的标本应在医院采集时立即分装,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单独保存,以备复核。采集的标本若不能在24小时内送达,则应尽快在-70℃以下保存。无-70℃条件的需在-20℃冰箱短时间暂存,并尽快联系递送标本。
4.标本采集的方法详见国标《流行性感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四、送流感中心的标本包装、运送与接收
1.标本的包装
(1)标本必须放在大小适合的带螺旋盖内有橡胶圈的塑料管里,拧紧。
(2)将密闭后的标本放入大小适合的塑料袋内密封;每袋装一份标本。
(3)直接在塑料管上用油性记号笔写明样本的种类、采样时间、编号、姓名,同时也将标本有关信息填在禽流感人体标本送检登记表,连同塑料管用另一塑料袋内密封。
(4)将装标本的密封袋放入专用运输箱内(或疫苗冷藏包),放入冰排,然后以柔软物质填充,内衬具吸水和缓冲能力的材料。同一患者2份以上的密封标本,可以放在同一个塑料袋内再次做密封。若将进行病毒分离,可将密封好的装有标本的容器直接放入液氮运输罐内运输。所有容器必须印有生物危险标识。
2.标本运送
(1)航空或铁路运送。
(2)专人专车运送:主要用于近距离样品运送。
3.标本的接收
(1)各省级中心实验室应公布标本接收联系方式,并实行24小时标本接收制;
(2)国家实验室标本接收需送国家流感中心实验室检测的原始标本、病毒分离物、可疑阳性标本、血清等,填写标本送检登记表,在低温保存条件下,于24小时内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流感中心进行复核。国家流感中心标本接收联系方式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地址:北京市宣武区迎新街100号,联系人:郭元吉、王敏,联系电话:010-63534632,010-63581337,传真:(010)63534632。
五、标本检测方法
1.禽H5病毒核酸检测材料:疑似禽流感患者的咽、鼻拭子或含漱液,死亡病例的尸检肺组织、气管分泌物。
方法:RT-PCR,用于禽H5亚型流感病毒的快速检测、测序及排除工作。
试剂:特异性H5及甲型流感病毒的引物、病毒RNA提取试剂盒、逆转录酶、TaqDNA聚合酶等试剂,建议使用德国QIAGEN的RneasyMiniKit(病毒核酸提取)和QIAquickGelExtractionKit(PCR产物纯化)产品。
2.病毒分离及鉴定材料:疑似禽流感患者的咽、鼻拭子或含漱液,死亡病例的尸检肺组织、气管分泌物。
方法:采用鸡胚和MDCK细胞分离方法,血凝及血凝抑制试验(HAI)具体方法详见国标《流行性感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经特异性H5RT-PCR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采样标本的病毒分离及鉴定工作必须在安全Ⅲ级(BSL-3级)实验室里操作。
试剂:鸡胚接种采用SPF鸡胚,MDCK细胞等。
3.疑似病例的血清学检测材料:疑似病例的急性期和恢复期的双份血清。
方法:血凝抑制实验具体方法详见国标《流行性感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试剂:H5灭活病毒。
4.微量中和试验材料:疑似病例的急性期和恢复期的双份血清试剂:H5活病毒,必须在生物安全Ⅲ级(BSL-3级)实验室里操作。
六、检测结果的确认
以下情况的原始标本及分离物送国家流感中心检测、复核、确认。
1.标本分离物血凝实验(HA)阳性,同时H5血凝抑制试验(HI)阴性,H5的RT-PCR检测阳性。
2.标本分离物血凝实验(HA)阳性,同时H5血凝抑制试验(HI)阳性或H5的RT-PCR检测阳性。
3.标本分离物血凝实验(HA)阳性,同时H5的RT-PCR检测阳性。
4.病人恢复期血清比急性期血清的H5抗体有4倍或以上增高。
5.标本分离阳性,H5血凝抑制试验阴性,并已排除了是当前流行的甲、乙型毒株的可能。
七、检测结果报告一般情况下,实验室收到的样本立即进行实验,并于收到标本后24小时内出具RT-PCR检测报告,3~5天出具病毒分离培养结果,于分离到病毒后的3~5天出具流感病毒的血凝抑制结果,微量中和实验须3~5天完成。
当实验过程中出现不可预测情况或意外事件,影响了按时出具报告时,应及时报告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