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11月1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对工业园区(开发区)和大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故,由自治区安监局、消防局及有关专家组成的督查组 在自治区安监局局长井植朴同志的带领下,于2006年11月16日至11月19日,对库车县、拜城县工业园区及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重点对工业园区(开发区)和大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贯彻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具体安排、部置、落实情况,安全机构设置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外来安装施工队伍资质持证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督查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深入现场检查,与相关人员座谈和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督查了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执行情况。库车县、拜城县在加强工业园区(开发区)和大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各工业园区、各大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欠帐较多,许多应做的工作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安全设施不完善、不到位,园区内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跟不上园区建设步伐,厂区消防基础设施比较薄弱,未成立专业的消防队伍;二是进驻企业生产投入多、安全投入少,只重生产,不注重安全设施投入;三是园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差,不但园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按"三同时"执行,而且进驻企业也未能严格按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做好"三同时"工作;四是工业园区安全机构未设置,安全管理人员未到位,安全职责不明确,安全管理跟不上园区的发展速度。督查组最后要求:一要加快完善工作园区总体规划,尤其是安全生产规划与防灾规划,在完善园区总体规划的同时,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必须按"三同时"执行,今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进园区前要通过安监部门审查,提高进园安全门槛;二要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特别是园区内的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队伍的建设;三要加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完善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管理制度,促进园区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四要对进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设计时要有安全专篇,并按"三同时"要求进行审查和验收,新建危化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做为前置条件,避免先建设后规范的违法行为。五要建立安全监管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不断完善相应的消防物资储备和消防、医疗设施。六要对督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认真加以整改,加强安全管理,为企业进驻园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奠定一个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