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品及办公纸张的消耗,建立办公用品发放制度,杜绝消费。
4. 充分做好废品的回收利用。对无使用价值的废旧报纸和办公纸张统一回收处理。
5. 使用电源的仪器如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空调等做到使用时开机、未使用时关机,杜绝空载现象,减少能源的消耗。
6. 自来水管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防止水管滴、漏现象。
7. 公司员工在离开综合办公室时做到人走关灯,切断电源。
8. 项目监理部应加强对承包单位使用能源的监督管理。
9. 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制定,并监督检查。
1. 目的
当突发事件(事故)发生时,为了将对环境的影响及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面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为下一步的环境整治,全面医疗救治作必要的处理和准备,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 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与公司发生突发性事件(事故)时的应急处理。
3. 应急组织机构
组 长:(监理部负责人担任)
成 员:(有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
监理部应急指挥:(由监理部应急主管负责人担任)
(2)应急小组下设抢险队和救护队,由相关岗位人员组成。
(1) 现场应急指挥
1负责对任何紧急情况作出反应;
2有权调动监理部所有财物和人力,接收信息并保留记录;
3负责指挥应急小组成员采取应急措施;
4紧急情况结束后通知有关各方、收集事件报告供调查和分析。
(2)监理部HSE工程师
1检查控制点并分析形势;
2查应急电话和信息传递渠道是否正确、畅通;
3监督现场HSE检察员和应急小组的工作;
4对紧急情况提出建议。
(3)抢险队职责
1紧急赶赴事故现场;
2听从现场应急指挥的指令;
3征求现场HSE工程师的建议;
4必要时求援。
(4) 救护队职责
1协助应急小组工作;
2对受伤人员提供紧急救助;
3必要时求援。
当发生事故时,由现场HSE检查员在实施急救措施的同时及时将事故情况汇报给HSE负责人或监理部负责人,由监理部应急小组负责施救组织工作,通知抢险队和救护队及时奔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护工作,必要时请求当地紧急救助部门帮助。事故发生后由监理部负责人和HSE负责人组织HSE检查员和现场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出纠正及整改措施。
各项目组的电话是对外呼救、汇报的主要通讯渠道。遇有紧急情况要首先向监理部汇报。监理部通过电话或传真向上级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救援措施。并迅速派车到就近医院或政府求救。
(1) 火灾
1) 一般措施
① 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应积极组织人员撤离和扑救工作,同时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报警。
② 在消防部门到达之前,若是油气区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应立即堵住油气泄露源。若是建筑工地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对易燃易爆品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根据火灾情况灵活地选择灭火器。
③ 若施工现场外脚手架上的安全网、竹笆、隔离层着火,应立即采取措施,拆除隔离带,阻止火苗继续燃烧,减少火灾损失。
④ 若火势太大无法扑灭时,应立即组织扑救人员撤退,避免因中毒、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二次事故的发生,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⑤ 立即设立临时监护区疏散人员,并查看是否有人员伤亡,若有人员伤亡,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2) 室内灭火
① 员工发现室内起火,应立即判断起火部位;
② 迅速切断油、气、电,停止可以发生火花的一切操作;
③ 如果允许,应迅速隔离或搬掉易燃易爆物品;
④ 火灾初期,起火面积小,可用灭火器、水、水湿的毛毡、衣服、棉被等物品,迅速扑灭;
⑤ 若伴有浓烟和有毒气体,应用湿毛巾或防毒面具捂住口鼻,保护呼吸;
⑥ 若大面积起火或预见到火势会迅速发展而不易扑灭,应立即跑出呼救,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报警;
⑦ 在危险时刻,抢救顺序是先人后物,先贵后廉;
⑧ 在火灾蔓延到室外,要采取措施控制火势,在积极扑火的同时,防止二次伤害。
3) 营地灭火
① 员工发现营地起火,应立即呼救,通知营地值班领导;
② 全体员工听到呼救后,要立即停止一切工作前往救援;
③ 灭火时不能慌乱,要统一服从营地的领导指挥;
④ 要准确判断起火部位,迅速切断该区域的油、气、电;
⑤ 若起火面积小,要迅速有组织的用灭火器、水、水湿的毛毡、衣服、棉被扑灭;
⑥ 若大面积起火或预测到火灾会迅速发展,不易扑灭,应立即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报警;
⑦ 应采取措施有组织的隔离或消除附近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机械设备,把它们转移到安全地点;
⑧ 若有浓烟和有毒气体,要用湿毛巾或防毒面具捂住口鼻,保护呼吸;
⑨ 抢救顺序是先人后物,先贵后廉。要防止二次伤害。
4) 机动车灭火
① 驾驶员或其它人员发现机动车辆起火,要立即采取措施将车上人员疏散到车外;
② 应首先使用车上的灭火器灭火;
③ 如果火扑不灭,应立即呼救;
④ 在停车场,要采取措施隔离其它车辆;
⑤ 若车上装有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允许时,将车上物品卸下,不允许时,应采取措施控制火势向易燃易爆物品蔓延;
⑥ 若火势控制不了,要采取措施防止由于二次起火爆炸引起的伤害。
(2) 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应急预案
1) 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时,依据伤病员的病情,必要时应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和监护,同时呼叫救护车,送医院进行抢救。
2) 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公司汇报。
3) 及时疏散人员,设置临时监护区,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4) 依据《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进行事故(事件)的处理。
(3) 人员落水急救措施
1) 发现员工落水,应立即抢救,要立即通知工地指挥员,并组织抢救;
2) 打捞落水者,应驾驶船到落水者的上游侧面,必须要与落水者保持一定距离,以免船体伤人;
3) 切记不要盲目跳水救人,将用绳索栓好的救生圈投到落水者的上游,以便让落水者抓住;
4) 落水者抓牢后,船上人慢慢拉救生圈,将落水者救起;
5) 被救者如落水时间比较长或天气凉,应采取措施为落水者保暖,请医生诊治;
6) 如落水者处于昏迷状态,要立即检查心跳和呼吸,呼吸微弱或停止,如患者的口鼻内有异物应及时取出,打开呼吸道,做口对口人工呼吸。心跳停止的要做心脏挤压。抢救者要牢记,恢复伤者的呼吸和心跳比倒出胃中的水更重要。寒冷季节,保温工作也非常重要。
(4) 交通事故应急措施
1) 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停车;
2) 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需移动现场时,必须做好标记);
3) 及时拨打122或110向当地公安部门和营地指挥员报告;
4) 如果现场有危险因素,要设法尽快减少和消除,防止事态扩大;
5) 机动车辆起火、按机动车辆灭火措施执行。
(5) 触电急救措施
1) 员工发现有人触电,要首先设法切断电源,切记不能用身体去触摸伤者,造成再次触电;
2) 如电源控制器较远,应就近使用木、竹等绝缘物体给触电者切断电源。雨雪天气要采取措施防止再次触电;
3) 切断电源后,应立即检查伤者伤情,重点检查呼吸和心跳,通知医生治疗;
4) 需要时,要立即做心脏挤压和口对口人工呼吸,运送医院。
(6) 现场工伤疾病急救措施
1) 如遇有外伤,要采取措施止血和防止伤口感染;
2) 如遇有骨折,要采取措施固定骨折部位;
3) 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或突发疾病,应由急救员就地组织急救,并通知现场负责人;
4) 抢救时对病情不清不得冒然处置,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7) 中毒急救措施
1) 当接触有毒物品中毒时,应脱去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微温的清水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以及指甲等,对不溶于水的毒物用适宜的溶剂清洗。
2) 若因吸入有毒气体,应立即离开毒气场所,在抢救和救治时应加强通风和吸氧。
3) 食物中毒是由于吃了被细菌、细菌毒素、毒物等污染或含有毒性物质的食物后,引起机体损害而发生中毒症状的疾病。中毒症状视食物的毒素而不尽相同,但主要有腹部不适、疼痛、痉挛、恶心、腹泻、虚弱,严重时神志不清,有些毒菌还会使人造成幻觉等。当发生食物中毒时应采取以下措施缓解症状并及时送医院救治。
① 如食物吃下去的时间在一至二小时内,可立即饮水采取催吐的方法,用手指抠喉咙深处引起反胃及呕吐,以减轻毒素的蔓延发展;
② 如腹痛难忍,可以轻轻按摩胃区,亦可增加肠胃蠕动,以方便排泄;
③ 尽快联系医院或送医院急救;
④ 将服用过的残余物及容器或身边之可疑物、容器一起送至医院,做为医师诊断施救参考。
(8) 其他
1) 当发生暴雨、狂风、地震、沙尘暴、洪水等自然灾害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2) 当发生重大机械设备安全事故时,如承包单位的塔吊折臂倾倒、施工电梯冲顶坠落等,应立即指挥抢救,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并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
3) 当发生乙炔、氧气、煤气泄漏事件中,应关闭电源,严禁明火,及时疏散人员,设法加快空气对流,降低乙炔、氧气、煤气在空气中的浓度。
4) 当突发事故发生后,应填写《应急事故处理记录》并上报公司。
为了规范化管理工程监理资料;文件、文书、人事、经营、生产技术档案;会计档案;标准、图书、规范;检测设备、仪器,有效积累公司的无形资产,更好地为监理工作服务,特定如下办法。
管理职责
办公室负责公司行政文件的管理;
QHSE部负责公司的体系文件及质量、健康安全与环境活动的相关文件的管理;
工程部负责公司技术文件及监理部上报文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合同文件、存档文件的管理;
项目监理部负责本部文件管理。
规定内容
公司文件分类
综合办公室文件包括:公司往来文件、公司下发文件;
QHSE体系文件包括:质量、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及与质量、HSE相关活动过程的有关文件;
工程技术文件包括:工程技术文件、招投标文件、监理过程形成的文件。
文件的控制
公司文件分为“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
受控文件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收集、审核、批准、发放、保存、重要文件必须审批;
受控文件应按归属部门造册登记、分类、编号、注明日期、往来有记录;
受控文件变更需依照《变更管理程序》进行;
文件定期评审,必要时进行修改,作废文件由主管部门及时收回,销毁要有记录;非受控文件不进行跟踪控制,但文件往来必须进行登记。
公司文件受控类别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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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控文件名 |
管理部门 |
存档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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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司体系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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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司规划(长、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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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司计划(年度、单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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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司资源配置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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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司资金配置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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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监理规划(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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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应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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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事故报告及事故调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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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合同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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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法律、法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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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技术标准、安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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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文件的控制
电子版文件与相应纸质版文件同等受控;
电子版文件必须分类、编号、注明日期,有文件登记清单,往来有记录;电子版文件发放、传递必须确认,确认方式包括:
电话记录;
传真回执;
网上确认;
电子版文件变更由相关主管部门管理。
电子版文件随同纸质版文件同时定期评审,发生修改、换版由主管部门及时通知相关持有人进行更替、删除,更替、删除文件要有记录。
1. 保管期限:工程监理资料保管期限按照国家规范(GB/T50382-2001)规定。
2. 归档范围:严格按工程部所规定的归档内容,将资料收集齐全,依照规定顺序整理装订,由工程部审查通过后,交档案室装盒。
3. 质量要求:监理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为A4幅面(297mm×210mm),文字材料每卷排列厚度不超过30mm。
4. 归档时间: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监理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好,三个月后归档。
5. 案卷装盒:将归档立卷的资料按工程类别、按顺序装入资料盒,资料盒外形尺寸310mm×220mm,厚度不超过40mm。
6. 借阅:借阅监理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阅。借阅时不准转借、丢失、损坏、涂改、裁剪。
7. 管理:必须维护资料的保密性、完整性与安全性,案卷排列必须整齐、美观,便于管理和利用。
8. 安全:资料库房必须做好防火、防蛀、防尘、防潮、防盗等工作。
1. 监理交付资料:
按本公司体系文件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总监负责向业主交付监理服务最终成果,它包括“竣工移交证书(表11)、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同时,需填写“监理服务最终资料交付回执(表12)”和“业务手册(表13、14)”,其中“监理服务最终资料交付回执”交工程部保存,“业务手册”交综合办公室保存。
2. 存档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由项目总监负责组织项目监理部成员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其它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对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形成的监理资料进行整理、编审及装订工作,项目总监必须保证资料完整、准确、真实。
资料整理的顺序可以按照施工过程分专业整理,将过程资料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资料整理装订后交公司档案室存档,另一部分按照类别分别装档案袋交工程部保存,具体整理办法可以参照下列步骤进行:
1) 监理资料分类
按照监理资料的分类要求,将监理资料分成如下十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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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代号 |
文 件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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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监理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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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项目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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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监理月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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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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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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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QHSE事故的处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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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造价控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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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工程验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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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监理通知及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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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监理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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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它资料 |
说明:
“04 会议纪要”------应包括监理例会纪要和由监理负责主持的专业会议纪要,连同会议签到表一并装订成册交档案室存档。
“05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监理公司档案室只存“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一张单子,其附件交工程部保存,为了便于查询,整理时务必将每个认可单后的附件进行编号,附件编号与原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的台帐编号一致,连同原台帐装入档案袋交工程部保存。特别要引起注意的是:“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必须齐全,工程中包括的分部,缺一不可。
“07 造价控制资料”------包括预付款报审与支付证书、月付款报审与支付证书以及工程竣工结算等资料。
“08 工程验收资料”------包括工程基础、主体结构等中间验收资料;设备安装专项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竣工移交证书等。
“09 监理通知及回复”------监理通知必须回复,一一对应。
“11 其它资料”------不能放在上述十一类资料中,但对工程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又必须存档的资料,可以放在这一类文件中。
2) 编写卷内目录
以上十一类文件资料经整理后,编写卷内目录(表6),每类文件都需编写卷内目录,并根据卷内目录的序号,逐一对此类文件进行编号,其编号应与卷内目录的序号一致,所编号码放在每份资料首页的右上角,以便于查找。
3) 组卷成册
封面放在“监理档案卷内目录(表6)”之前,一个项目只做一个移交目录和一个备考表,放在封面后。成册时若一册太厚,可分册装订,但每册必须有封面,移交目录和备考表只放在第一册内。成册顺序依次是:监理档案封面(表3)®监理档案移交目录(表4)®监理档案审核备考表(表5)®监理档案卷内目录(表6)®监理合同®监理档案卷内目录(表6)®监理规划及细则®监理档案卷内目录(表6)®监理月报®监理档案卷内目录(表6)®会议纪要¼…®监理档案卷内目录(表6)®其它资料。
4) 装订成册
填写完毕签署齐全并经审核确认后,方可装订成册,以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5) 编制页码
装订成册后,采用号码机给监理档案打连续页码,自“监理档案卷内目录”开始打连续页码0001、0002、0003、0004……,页码不能中断,必须是连续的,只在有字的一面打号,无字的一面不需打号,正面页码打在右上角(背面打在左上角)。
6) 检索目录
为便于检索,档案资料装订完后,应在“监理档案移交目录”的备注栏内,根据号码机所打的页码填写十一类资料中每一类资料的起始页码和终止页码。
7) 移交存档
完成后交公司档案室存档,同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8) 其他资料
除了送档案室存档的资料以外,凡是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以及监理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分类装档案袋交工程部保存,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年统一销毁。
9) 表格包括:
竣工移交证书(表11)
监理服务最终资料交付回执(表12)
业务手册(表13、14)
监理档案封面(表3)
监理档案移交目录(表4)
监理档案审核备考表(表5)
监理档案卷内目录(表6)
1. 保管期限:资料的形成部门按照资料的保存价值确定保管期限,按永久、定期保管期限分开(长期为50年,短期5年、10年、15年三种)。
2. 质量要求: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为A4幅面(297mm×210mm),装订可使用塑料曲别针或燕尾夹。
3. 归档时间:机关各部门将需要保存的文件整理装订好,次年的3月归档完毕。
4. 案卷装盒:将归档的资料按部门、类别装入资料盒,资料盒外形尺寸310mm×220mm,厚度不超过40mm,盒脊与盒面都应标注部门名称、资料内容及时间。
5. 借阅
1) 文书档案一般不外借,仅供查阅,必须经总经理或主管经理批准。查阅时必须按批准的查阅内容,不得翻阅与批准内容以外的其他内容,并不得失密、泄密、不准转借、损坏、涂改、裁剪。
2) 人事档案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查阅时必须持有查阅提纲,并经主管领导批准按提纲查阅,不得翻阅与批准内容以外的其他内容。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涂改、圈点勾画、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对外公布档案内容。
3) 经营档案仅供市场开发部查阅,一般不外借。查阅不得失密、泄密、不准转借、损坏、涂改、裁剪。
6. 管理:必须维护档案的保密性、完整性与安全性,案卷排列必须整齐、美观,便于管理和利用。
7. 安全:档案库房必须做好防火、防尘、防蛀、防潮、防盗等工作。
1. 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2. 质量要求:会计凭证装订每本厚度不超过30mm,装订好的凭证要不压字、不掉页、不倒页、不卷曲、不妨碍查阅。
3. 归档时间: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次年3月以前归档完毕。
4. 案卷装盒:将归档的会计凭证、会计帐本装入凭证盒,凭证盒规格尺寸采用勘探局档案馆统一装具,盒脊与盒面都应标注帐本类别及时间。
5. 借阅:借阅会计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阅。借阅时不准转借、丢失、损坏、涂改、裁剪。
6. 销毁:要销毁超过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审定并备案。销毁会计档案要指定监理人,防止失密。
7. 管理:必须维护会计档案的保密性、完整性与安全性,案卷排列必须整齐、美观,便于管理和利用。
8. 安全:档案库房必须做好防火、防蛀、防尘、防潮、防盗等工作。
1. 及时了解国内外先进施工技术的发展动态,关注国家、行业对各种施工规范的修改、变动。
2. 承担各种标准、图书、规范的征购、整编、保管,对有效版本进行动态管理以确保监理人员手中使用的均为有效版本,对废弃版本及时清理。
3. 实施库存图书的保管、分类、热情的做好借阅服务工作。
4. 借阅:借阅标准、图书、规范时,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阅。借阅时不准转借、丢失、损坏、涂改、裁剪。
5. 处罚:在利用标准、图书、规范时,不爱护书籍,造成损失或丢失者,根据书籍价格盒数量,按双倍价格赔偿。
6. 管理:必须维护标准、图书、规范的保密性、完整性与安全性,入柜排列必须整齐、美观,便于管理和利用。
7. 安全:资料库房必须做好防火、防蛀、防尘、防潮、防盗等工作。
1. 新购的检测设备、仪器必须有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经验收后,必要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送到国家计量检测部门校验并标定,标定后入库保管。
2. 新购的检测设备、仪器经国家计量检测部门校验不合格的由采购部门负责退回。
3. 综合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和公司管理手册要求对公司所有检测设备、仪器制定校验计划周期。
4. 负责对检测设备仪器按有关规定及公司校验计划周期定期进行校验,并对在用的仪器设备校验状况提醒使用人员。
5. 建立检测设备、仪器台帐、对入库或出库的检测设备、仪器进行登记。
6. 项目监理部对项目在用设备的完好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通知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联系修复。
7. 项目监理部在使用检测设备、仪器、办公设备时,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要求正确地操作,如非法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者,由个人赔偿。
8. 综合办公室所管理的库房应整洁,便于管理。对没经校验或校验不合格的检测设备、仪器隔离存放,并贴上“停止使用”标签进行识别。
9. 安全:设备库房必须做好防火、防尘、防潮、防盗等工作。
附:购置检测仪器、办公设备申请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提高我公司的工程监理水平,真正实施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使监理工作逐步制度化、法规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油、气田产能建设工程、长输管道工程、原油、成品油储油库工程、炼油及化工工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等建设的项目监理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监理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
第四条 各项目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项目监理机构
公司根据各项目建设情况,在签订监理委托合同的同时,组建项目监理部,各项目监理部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资料员,必要时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该机构及人员职责分解如下:(该部分可考虑略掉-----见管理手册)
第三章 项目监理的工作程序
第九条 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是项目监理部开展工作前编制的指导项目监理组织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纲领性文件。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施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完成后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定批准,在召开第一次工地全会前报送建设单位(若工程量不明确,可与建设单位商定报送时间)。
(一)编写依据:
1、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2、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3、 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一) 主要内容:
1、 工程项目概况。
2、 监理工作范围。
3、 监理工作内容。
4、 监理工作目标。
5、 监理工作依据。
6、 项目监理部的组织形式。
7、 项目监理部的人员配备计划。
8、 项目监理部的人员岗位职责。
9、 监理工作程序。
10、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 监理工作制度。
12、 监理设施。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第十条 监理实施细则及监理旁站方案
监理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细则中应详细列明监理服务的关键工序流程,标明待检点及停止点,按分部(分项)工程确定项目控制要点及目标值、在监理过程中需要采用的方法和措施以便达到目标值。
根据受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编制相应的旁站监理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旁站监理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旁站监理范围、内容、程序、重要风险因素和环境因素以及旁站监理人员职责、应急预案及旁站监理应注意的事项。
第十一条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 工程开工前,总监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学习、掌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
2、 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3、 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4、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5、 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的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6、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签认。
7、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8、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起草、交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第十二条 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
(一)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1、 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2、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3、 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必要时建议建设单位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4、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1)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共试验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颁布发的计量鉴定证明;
3)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要求。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合同的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7、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
8、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本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实施旁站。
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在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禁止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0、专业监理工程师就友协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11、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12、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或已千万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是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应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1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二) 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1、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的工程款支付工作;
1) 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 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3)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2、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1) 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2)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3) 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3、 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
4、 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
5、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6、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7、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8、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应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9、 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三) 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控制:
(1)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2)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
(4)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建设单位。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话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共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的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地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四) 施工过程HSE控制
按照Q/CNPC104.1—2004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施工过程HSE控制旨在能够控制健康、安全与环境风险,实现健康、安全与环境目标并持续改进其绩效。安全是第一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强制性条文》的要求,监理重点控制好。
1. 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进场单位企业资质、人员资质、安全许可证及“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进场情况;
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抢险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签署审批;
3)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及施工机具进行检查。
4) 及时提示施工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或暂时停工整改,对施工单位不实行整改或不停工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建设单位;
5) 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特别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6) 项目监理部在做好承包单位和有关各方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的基础上,应对项目监理部人员进行此类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教育。
7) 监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落实安全防护,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工鞋、登高检查必须系好安全带。
8) 监督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划的实施。
9)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程序。
10) 在长输管线、化工装置、油库等施工中,针对工程中、高风险,监理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健全有效的风险削减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确实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2. 施工过程健康控制
1) 不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面的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 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有益健康的体育活动和娱乐活动,使员工达到健康的心理与健康的体魄。
3) 项目监理部的食堂要有专人负责,在条件许可下,做到干净卫生,员工满意,保证不发生中毒等事件。
4) 对危及群体的中毒、传染病等事件,要及时启用应急预案,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置办法。
3. 施工过程环境控制
1) 检查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和排水设置,保证畅通排水。
2) 检查施工工具、构件、材料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放置,并设置明显标牌。
3) 对有毒气体、噪音、粉尘污染的工作场所,应督促相关方采取相应的措施,注意工作环境安全,工地施工不扰民,施工噪音不超标(规定不超过85分贝)。
4) 检查施工机具、设备良好状态,拒绝跑、冒、滴、漏设备进入现场。
5)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及生活区应分开,宿舍内外环境卫生好。
6) 建筑物内和施工现场应保持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垃圾不得长期堆放,应及时运走。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7) 严格控制办公用品及办公纸张的消耗,合理支配人力、车辆和设备,充分发挥现场配备的资源。
第十三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期间监理工作
(一)竣工验收
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总工程师审核签字。
2、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1、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2、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3、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第四章 项目监理的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 工地例会制度
1、 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在工程正式开工前进行。
2、 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一般有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
3、 监理单位领导介绍项目监理部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认识了解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4、 建设单位领导根据委托合同宣布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为业主提供技术服务。
5、 建设单位介绍项目资金筹集、征地拆迁、三通一平,政府审批手续和项目组管理等工程开工的准备情况。
6、 承包单位介绍施工项目组织机构、施工队伍、机械设备和施工组织设计等施工准备情况。
7、 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8、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9、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全会的周期、地点及安排。
1、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召开。
2、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为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负责人及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工地例会召开一般为一周一次,最长不超过两周。
3、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的原因。
4、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5、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提出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6、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7、检查、落实出现各类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
8、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9、会议纪要由监理单位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10、 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业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第十五条 工程暂停及复工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
2、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序,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4、由于非承包单位且非上述“2”中“(2)、(3)、(4)(5)”原因时,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5、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6、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7、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
第十六条 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1)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2)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a.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序和难易程序;
b.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c. 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4) 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5)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工程变更单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6)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2) 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3) 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间和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4)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第十七条 费用索赔的处理
1、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应依据下列内容:
5)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6)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
7) 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8)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2、当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1) 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2) 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3) 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3、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 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 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 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4) 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上述第2条所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5) 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6)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的第4)、5)、6)款的程序进行。
4、当承包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系起来,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
5、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作出答复。
第十八条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1、当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2、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可在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过审查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并通报建设单位。当承包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3、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4、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工程延期时,就依下列情况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1) 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
2) 工期施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
3) 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
5、工程延期造成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监理规范相应的规定处理。
6、当承包单位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造成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从承包单位应得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和解除的管理
1、项目监理机构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1) 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证;
2)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
3)在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
4)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见;
5)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之外,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2、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争议处理意见后,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对合同争议处理决定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应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必须执行。
3、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接到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有关证据的通知后,应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1、 施工合同的解决必须符合法律程序。
2、 当建设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最终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就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就故里到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应按施工合同的规定从下列应得的款项中确定承包单位应得到的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1) 承包单位已完成的工程量表中所列的各项工作所应得的款项;
2)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款项;
3)承包单位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它目的的合理费用;
4)承包单位所有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
5)合理的利润补偿;
第五章 监理资料
第二十条 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目录
1、 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2、 勘察设计文件;
3、 监理规划;
4、 监理实施细则;
5、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6、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7、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8、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9、 测量核试验资料;
10、 工程进度计划;
11、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12、 检查试验资料;
13、 工程变更资料;
14、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5、 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6、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7、 监理工作联系单;
18、 报验申请表;
19、 会议纪要;
20、 来往函件;
21、 监理日记;
22、 监理月报;
23、 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4、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25、 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6、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专题报告;
27、 监理工作总结。
第二十一条 监理月报、周报内容
(一)监理月报
1、 施工阶段的监理月报应括以下内容;
1) 本月工程概况;
2) 本月工程概况;
3) 工程进度;
a.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b.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4) 工程质量:
a.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b.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5)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a.工程量审核情况;
b.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
c.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
e.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6) 合同其它事项的处理情况;
a.工程变更;
b.工程延期;
c.费用索赔.
7) 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a.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
b.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c.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d.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
2、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和本监理单位。
(二)监理周报
监理周报内容参照监理月报编制。
第二十二条 监理工作总结
1、 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概况;
2) 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
3) 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4) 监理工作成效;
5)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共处理情况和建议;
6) 工程照片(有必要时)。
2、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第二十三条 监理资料的归档
1、 监理资料(见前述监理资料目录所及27种)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2、 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3、 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4、 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工程部提出修正意见,经公司研究后制定补充条款。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工程部,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逐级向公司进行反馈。